林春紅(廣東省中山市委統戰部原副部長)

林春紅(廣東省中山市委統戰部原副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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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紅,男,漢族,1960年4月出生,廣東中山人,大專學歷,199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中山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工商聯黨組書記。

2019年8月,因嚴重違紀違法,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春紅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中山
  • 出生日期:1960年4月
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履歷

1985年2月至2001年7月,歷任中山市糧食管理儲備局(糧食局)辦事員、科員、副科長、科長、副局長;
2001年7月至2002年6月,任中山市經濟貿易局副局長;
2002年6月至2011年7月,歷任中山市坦洲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人大主席(正處級);
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任中山市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
2013年6月至今,任中山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工商聯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5月,中山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工商聯黨組書記林春紅(正處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8月,日前,中山市紀委監委對市委統戰部原副部長、市工商聯原黨組書記林春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春紅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林春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動搖,黨性原則喪失,逐步從被“圍獵”到主動接受“圍獵”,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為個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大肆收受財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林春紅開除黨籍處分;由中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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