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鶴

林家鶴

林家鶴,男,漢族,重慶長壽人,1965年5月生,研究生,文學學士,工商管理碩士,政工師,助理翻譯。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原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家鶴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重慶長壽
  • 出生日期:1965年5月
人物簡歷,涉嫌受賄,

人物簡歷

林家鶴
1980.09——1983.07  重慶第三師範學校學習
1983.07——1988.09  四川省長壽縣第三中學教師、團委書記
1988.09——1991.07  四川省長壽縣衛校學生科長、團委書記(其間:1984.11——1988.06 重慶教育學院英語電視專業專科班學習畢業)
1991.07——1995.09  四川省長壽縣委辦公室秘書、秘書科副科長、科長 (其間:1991.07——1994.07 西南師範大學漢語言文專業在職大學學習畢業,獲文學學士學位)
1995.09——1997.07  四川省長壽縣龍河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其間:1994.09——1996.12 四川省委二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大學學習畢業)
1997.07——1998.03  重慶市長壽縣教委黨委副書記、常務副主任
1998.03——2002.03  重慶市長壽縣工商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2.03——2003.09  重慶市長壽區工商分局局長、黨組書記(其間:1999.03——2002.06 重慶工商管理碩士學院在職研究生學習)
2003.09——2010.08  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重慶直轄市第一屆人代會代表,長壽區第十、十一次黨代會代表,第十屆、十一屆區委委員,第十屆區紀委委員,區第十五屆、十六屆人代會代表。

涉嫌受賄

2010年8月11日上午,重慶長壽區原副區長兼長壽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主任林家鶴夥同彭文林涉嫌犯受賄罪一案,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據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初,林家鶴利用擔任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兼重慶市長壽區長壽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主任的職務之便,為重慶市程文農業開發有限公司與重慶市長壽湖聯合企業公司簽訂《長壽湖生態養魚承包經營契約書》提供幫助,為此,程文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文(另案處理)表示:將贈送程文公司價值人民幣9萬元的股份給林家鶴,林家鶴表示同意。此後,林家鶴與彭文林共謀,由林家鶴與彭文林共同出資人民幣6萬元,在程文公司辦理了人民幣15萬元的入股手續。
2008年至2009年,彭文林兩次從程文公司分得股息總計人民幣33000元。
公訴機關認為,林家鶴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賄賂人民幣9萬元;彭文林夥同他人收受賄賂人民幣9萬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兩被告人的刑事責任,遂依法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鑒於該案案情重大複雜,案件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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