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式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一般民用空調工程。大型板式顯熱型熱回收裝置也可用於工業空調工程。

二、產品選用要點

1. 板式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選用主要控制參數為風量、靜壓損失、出口全壓、輸入功率、內部漏風率、外部漏風率、回收效率、噪聲等。

2. 板式能量回收裝置屬顯熱回收裝置,其通常由光滑的金屬或非金屬塑膠板裝配而成,形成基本的波紋板交叉疊積平面通道。板間一般形成△形,U形或∩形截面,在一定的設備體積條件下,氣流與板之間的接觸面積增大。

3. 板式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性能應滿足表1的要求,裝置名義風量對應的熱交換效率值不低於表2的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板式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
  • 適用於:一般民用空調工程
  • 也可用於:工業空調工程
  • 主要控制參數:風量、靜壓損失
詳細信息,執行標準,標準圖集,

詳細信息

表1 板式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性能要求
序號
檢驗項目名稱
要求

帶風機的裝置
不帶風機的裝置


1
啟動與運轉
檢查零部件狀況:無鬆動、雜音和發熱等異常現象

2
風量
≥名義值的95%

靜壓損失

≤名義值的110%

出口全壓
≥名義值的90%


輸入功率
≤名義值的120%(輸入功率≤30W)
≤名義值的110%(輸入功率>30W)


3
內部漏風率
≤名義值+1%,且≤10%

4
外部漏風率
≤3%

5
能量交換效率
≥名義值的90%,且滿足表2的要求

6
凝露
室內外殼不應有凝露水外滴

7
噪聲
≤名義值+1dB(A)

表2 板式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回收效率要求
回收效率(%)

製冷
制熱
>60
>65
註:表中各性能及參數試驗方法見GB/T21087-2007《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
4. 裝置屬於靜止式熱回收器,一般情況,新風、排風交叉污染和泄露量小於等於5%。
5. 換熱隔板間兩側氣流的流向主要有兩種形式,即交叉流和逆流,交叉流式通常套用較為普遍,但熱回收效率略低;逆流式套用較少,熱回收效率較高。
6. 板式能量回收裝置進、排風口處宜採用粗、中效兩級過濾。
7. 為保證裝置安全可靠高效運行,設計應考慮能量回收裝置冷凝水(冬季排風側、夏季新風側)的排放和冬季的防霜凍措施。
8. 新風溫度一般不宜低於-10℃,否則,排風側會出現結霜。新風溫度低於-10℃時,新風在進入裝置之前,應進行預熱。
9. 裝置的選用還應滿足其他標準、規範的相關要求。
三、施工、安裝要點
1. 裝置抵達現場安裝前,應對其型號、規格以及性能等進行核驗,設備銘牌上應有裝置名義工況條件下的性能參數。
2. 裝置安裝完畢後,應進行新風、排風之間交叉滲漏風的監測調試。
3. 裝置所連線風管的重量不得由其承擔。

執行標準

產品標準
GB/T21087-2007《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
工程標準
GB50365-2005《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規範》
GB50231-98《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通用規範》

標準圖集

06K301-1《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選用與安裝》(新風換氣機部分)
06K301-2《空調系統熱回收裝置選用與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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