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湖楚天府

東湖楚天府

項目位於風景秀麗、文化氛圍濃郁的東湖之畔,規劃淨用地面積34165.13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為18萬平方米。武漢大學校園近在咫尺,中國光谷、街道口相擁為鄰。夜幕降臨,湖浪聲聲縈夢;日曦微露,沙鷗翩翩掠窗。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人文環境和高端定位,為項目營造出一個尊貴靜謐、舒適典雅的高檔人居氛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湖楚天府
  • 地址:武漢市洪山區八一路340號
  • 規劃面積:34165.13m
  • 建築面積1:81054.72m
  • 總投資:120000萬元
  • 綠地率:36.2%,
簡介,項目基本情況,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規劃相符性分析,環境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運營期,環評總結論,

簡介

項目初步設計採取兩排圍合式規劃布局形式,由7棟高層、2棟酒店式公寓組合而成,體現了“藏富養尊”中國文化精髓,外顯高端,內求低調,與主人身份相襯,體現了規劃社區的現代和時尚,具備了高品質的居住環境和高標準的生活服務設施,創造出清新、雅致、高檔的人文居住環境。
項目總投資由原80000萬元調整為120000萬元;
原規劃擬建2棟各30層的公寓式酒店、8棟24~32層的住宅、在兩棟公寓酒店、1#、2#、5#住宅樓的1~2層設定商業,現變更為規劃擬建2棟各35層的辦公樓、7棟22~32層的住宅樓,在兩棟辦公樓、1#、2#住宅樓的1~2層設定商業裙房。另外,開閉所、變配電房的布局位置也由地面調整到地下室1~2層。地下一層的占地範圍也大大縮小。

項目基本情況

湖北強濤置業有限公司楚天府建設項目位於武漢市洪山區八一路340號,原湖北水利水院職業技術學院,北臨八一路,南臨空軍東湖療養院,西臨湖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東臨長漢新邨住宅小區。項目總投資120000萬元,規劃總用地面積為34165.13m(其中公共通道214.5 m),總建築面積181054.72m,計容建築面積136660.46 m,綠地率36.2%,其中住宅建築面積81384.22m,辦公建築面積49326.94m,商鋪建築面積5263.49m,規劃住宅總戶數874戶,停車位1083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7棟高層住宅樓、2棟辦公樓、臨路商業裙房及二層地下車庫等組成。項目建設期2年。

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1、地表水:項目受納水體長江武漢段各評價指標均能夠滿足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水體”標準限值的要求,長江武漢段水質狀況良好。
2、環境空氣:項目所在區域監測點各監測因子日均濃度未出現超標現象,可吸入顆粒物為區域大氣環境中主要影響因子。評價區域內大氣環境質量尚可,可以滿足《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及其修改單中二級標準。
3、聲環境:項目北側場界夜間有超標現象,說明項目所在區域噪聲環境不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4a類標準”的要求,主要是由於場界北側交通噪聲造成的。

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

擬建項目屬房地產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9號令《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擬建項目不屬於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符合國家有關房地產項目相關政策,為允許類建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
根據國辦發[2006]37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及武漢市相關實施細則意見,該用地位於三級控制區,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建設規模不少於住宅總建築面積的66%。本項目住宅總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占總建築面積的67.04%,符合相關調控要求。
國家發改委和國土資源部發布的《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等關於限用土地的要求。根據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武規地〔2011〕224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明確本項目用地性質為居住、商業、金融業用地,本項目是符合國家發改委和國土資源部相關政策要求。

規劃相符性分析

《武漢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年)》提出武漢市遠期經濟發展的目標是:“建立起一個第三產業發達,第二產業主導優勢明顯,第一產業結構合理,與我國中部地區優勢互補、分工協作的現代化經濟體系,逐步形成以主城為核心,由內向外的第三、二、一次產業圈層式布局結構。第三產業發展以商貿、金融保險、房地產、交通通信為支柱、科技、教育、旅遊、諮詢等其他行業協調發展,形成健全發達的市場體系”。總體規劃還提出加快住宅建設,提高城市居民居住水平,居住區建設實行統一規劃、綜合開發,按照居住區——居住小區——住宅組團規劃結構,相對集中布置居住用地。本項目依法取得了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武規地〔2011〕224號)。項目建設符合武漢市總體規劃的要求。

環境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廢水
施工期廢水主要有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以上污水如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將對城市排水管網系統造成堵塞,對受納水體造成污染影響。施工期廢水採用格柵、沉澱處理。項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應修建臨時化糞池,經化糞池處理後,接入到市政污水管網中,進入到沙湖污水處理廠處理。
(2)廢氣
施工期建築粉塵和道路揚塵對施工場地周邊地區有一定不利影響,由於建築粉塵及揚塵沉降較快,只要採取有效措施並加強管理,則其影響範圍一般僅局限於施工場地的周邊地帶。
(3)噪聲
工程施工所產生的噪聲對150m以外範圍的白天影響較輕,夜間影響較重,對於環境敏感點來說,噪聲預測值超過《聲環境質量標準》中的2、4a類標準,對於休憩和居民生活產生不利影響。在採取了合理的施工組織方式後,其對周邊敏感點的影響可減小到合理的範圍內。
(4)固體廢物
施工期將產生一定數量的棄渣、報廢的建築材料和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這些固體廢物若按照要求分類集中堆放,及時委託建築垃圾管理部門和環衛部門清運到指定的地點進行填埋,將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影響。

運營期

(1)廢水
運營期污水主要為生活污水,項目建成後廢水通過沙湖污水處理廠處理,再排入長江,項目廢水量僅占沙湖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的0.5%,所占比例極小,本項目廢水主要為一般生活污水,水質較為簡單,各污染物濃度較低,不會對污水處理廠處理效果產生衝擊,不會對長江水質產生明顯影響。
將來可能引進的餐飲業產生的餐飲廢水,各餐飲業主自行設定隔油池,處理後進入化糞池處理達標排放。
(2)廢氣
①居民烹飪油煙
建設單位應在每個單元設定集中油煙煙道,建議採用高效油煙淨化機設備,使油煙進入煙道高空排放。排放口的設計應綜合考慮風向及周邊建築物的情況,防止對周邊居民造成影響。
②汽車尾氣
住宅區的停車場主導下風向50-200m範圍內的CO和NOx落地濃度均可滿足《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及修改單二級標準限值的要求。同時,項目地下車庫通風口隱蔽設定在公共綠地中以及架空層及屋頂。項目綠化率較高,通過植物的吸收,可進一步降低汽車尾氣排放濃度。因此,汽車尾氣對項目區域範圍內環境空氣品質影響很小,不會對周圍環境敏感點產生影響。
③餐飲油煙
項目商業裙房按可能引進餐飲業考慮,評價建議在辦公樓內預留餐飲專用排煙道。待餐飲業入駐後,業主自行設定油煙淨化器處理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標準後排放。
(3)噪聲
項目建成營運後的噪聲主要來自地下停車場通風設備、各類水泵風機運轉噪聲、中央空調製冷機組以及配電房噪聲等。
項目的主要噪聲設備設定在地下,利用地面來禁止噪聲。地下室隔聲效果效好,其隔聲量能達到25dB(A)以上。項目水泵房、地下車庫風機、商鋪中央空調製冷機組經地下室隔聲後,輻射至地面的噪聲極小,不會對小區環境及周邊環境敏感點產生影響。
(4)固體廢物
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商鋪垃圾,年產生量為1981t/a ,生活垃圾由清潔工人清掃收集後儲存至小區西北角的垃圾處理站,然後由環衛部門定時上門清運處置,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影響。
(5)八一路交通噪聲對項目住宅樓影響
八一路交通噪聲對公寓式酒店各樓層及住宅1號樓各樓層均有影響,評價建議項目住宅1號樓臨八一路側住宅部分(3層以上),公寓式酒店安裝雙層中空玻璃窗,以保證採取措施後各建築內部環境噪聲達到《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範》(GB50118-2010)標準要求。

環評總結論

綜上所述,擬建項目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和城市總體規劃。項目在建設中和建成運行以後將產生一定程度的廢氣、廢水、噪聲及固體廢物的污染,但在嚴格按照“三同時”制度,全面落實本評價擬定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並通過環保驗收後,項目對周圍環境及敏感點的影響可以控制在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的允許範圍以內。因此,該項目的建設方案和規劃在環境保護方面可行,在擬定地點、按擬定規模及計畫實施,具有環境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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