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核心動力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東方核心動力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東方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東方核心動力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東方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7.72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400011
  • 成立日期:20090624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堅持長期投資理念,以全球視野考察中國經濟、行業以及個股的成長前景,通過“核心-衛星”投資策略,把握中國經濟崛起過程中的投資機遇,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追求資本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範圍限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或上市的股票、債券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
根據對巨觀經濟運行周期的研判,確定股票、債券、現金等資產的配置比例,並根據不同資產類別的收益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核心-衛星”投資策略,分別構建“核心”與“動力”兩個投資組合進行股票投資。其中核心組合的投資比例 X 控制在股票資產的70%以上。
(1)核心組合選擇以滬深300指數的成分股和備選成份股為投資對象,根據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滬深300行業分類標準,結合定量與定性選股的方法,在十大類行業中選擇行業地位突出、競爭優勢明顯並穩步增長的上市公司構建投資組合,以期獲得超過滬深300指數的收益。
“核心組合”的定量選股方法,主要是根據增長性指標、盈利質量指標、估值水平指標等三方面因素,根據中證滬深300行業分類方法對十大類行業分別進行篩選,然後合併建立初選庫。
①增長性指標:最近一年或一個季度的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率、近三年平均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近三年平均息稅折舊前利潤(EBITDA)增長率、市盈增長比率(PEG);
②盈利質量指標:近三年平均淨資產收益率(ROE)、近三年平均投資資本回報率(ROIC);
③估值指標:市盈率(P/E)、市銷率(P/S)、市淨率(P/B)。
在備選股票池基礎上,本基金將根據以下幾個方面,對公司基本面進行深入研究,選擇具備長期競爭優勢、穩定增長的個股,納入核心股票組合:
①公司在行業內的地位:如公司是否屬於行業龍頭;是否具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是否具有產品的定價權或者能夠影響主要產品的市場價格等;
②公司的競爭優勢:是否具有與行業競爭結構相適應的、清晰的競爭戰略;是否擁有成本優勢、規模優勢、品牌優勢或其它特定優勢;是否在特定領域具有原材料、專有技術或其它專有資源;有較強技術創新能力;
③公司的盈利質量:如公司未來盈利的可持續性和可預測性如何;公司的盈利模式和擴張方式等;
④公司的經營管理能力:管理層對企業未來發展是否有著明確的方向和清晰的思路;是否建立了制度化的管理機制;管理層對公司的控制力如何;
⑤公司的分紅機制:是否具有持續穩定高分紅記錄或具備持續穩定分紅潛力。
(2)動力組合主要選擇滬深300指數成分股和備選成分股以外、具備核心優勢和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作為投資對象,並根據價值和主題兩個方面進行投資。
本基金價值投資的選股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企業長期的競爭優勢:選擇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夠通過成本或差異化等戰略獲得優於競爭對手的競爭優勢,並獲得超越競爭對手的市場份額或者高於行業平均水平的回報率的上市公司;
②公司的治理結構:如董事會中獨立董事的比例、股權結構是否過於集中等;
③估值水平:對穩定增長的公司,以歷史平均市盈率作為參考標準;對高速增長的公司以公司未來有望可達到的股價貼現值作為參考標準。
本基金主題投資主要以國際競爭力為投資標準,通過自上而下的方法,以全球視野,從資本密集、勞動密集、技術成熟等三個方面出發,結合中國現階段的產業環境、產業政策,考核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和未來的發展潛力。在具備國際競爭力的產業中,本基金將通過案頭分析、公司實地調研等方式,挖掘出面向全球市場、有望成長為世界級企業的上市公司。通過長期持有,分享上市公司實現的盈利及增長,獲得超過市場平均水平的收益。
(3)債券投資策略
在目前中國債券市場處於制度與規則快速調整的階段,本基金將採用久期控制、期限結構配置、市場轉換、相對價值判斷和信用風險評估等管理手段,進行主動性投資。在有效控制整體資產風險的基礎上,根據對巨觀經濟發展狀況、金融市場運行特點等因素的分析,確定組合整體框架;對債券市場、收益率曲線以及各種債券品種價格的變化進行預測,相機而動、積極調整。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權證標的股票基本面的研究,結合權證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估值水平,綜合運用槓桿交易策略、看跌保護組合策略、保護組合成本策略、獲利保護策略等策略,以達到獲取權證投資收益、改善組合風險收益特徵的目的。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選擇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12次,每次收益分配最少不得低於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的50%;
4、基金進行收益分配時,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至日)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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