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勢事件

東勢事件(今台中市東勢區)以陳阿榮、賴來為首先後難的抗暴事件,都是受到辛亥革命成功的鼓舞。台灣日據時期的武裝反抗運動。


賴來,家住台中廳苗栗三堡圳寮里(今台中市豐原區圳寮里),是位地理師,他與謝金石偷渡中國大陸,滯留上海數月,目睹辛亥革命。歸台後秘謀起義,他擬訂計畫為:“計謀於大正2年農曆8月間,襲擊官衙,以殺戮日本人占領台灣為目的;首先擬襲擊收藏多數槍械、彈藥之東勢角支廳,搶奪槍械彈藥;再次募集黨徒,出葫蘆墩,聯合六湖、苗栗及其他各地不平之徒,呼號蜂起。如斯認為襲擊台中,驅逐日本人,漸次占領台灣之目的系輕舉易得。”
賴來將“革命計畫”告訴謝石金,他頗表贊同,兩人便積極募集同志,共有一百餘人投效了他的革命黨。1913年12月1日,革命黨會合於賴來宅,宅中設有祭壇,懸掛二流龍旗,供奉五色的革命旗及武器,大家行膜拜禮,焚燒金紙後,各攜槍械、台灣刀等,分路出發。翌日,集合於東勢角支廳後面東北角之水圳邊;1913年今日拂曉,一場廝殺展開;賴來、詹墩揮台灣刀將值日交班的日本巡查給殺了,而後闖入東勢角支廳辦公室,把電話機悉數破壞;詹墩登上二樓搜尋槍械,然僅奪二挺村田槍而已;此時,酣睡中驚醒的日警開始反擊,他們在頻繁射擊中,將賴來與詹墩射殺,眾人見領導人戰亡,驚慌中拋下革命旗幟和武器,四處潰逃,不久即被一一追捕到案。
事件之後,被日檢受理調查計78人,56人因證據不充分,不以起訴,22人則依“匪徒刑罰令”送審,有謝石金等13人被判處死刑,其餘則被處15至9年有期徒刑,僅一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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