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商務委員會

杭州市商務委員會是杭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部門職責,領導班子,

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國內外貿易、糧食、外商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受委託起草全市商貿服務、糧食行業、對外經濟合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研究國內外經濟發展趨勢,組織擬訂經濟對外開放和開拓國內市場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協調全市經濟對外開放布局;擬訂並實施全市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
(三)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商貿服務業、糧食流通業的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商貿服務和糧食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商貿服務、糧食行業開展服務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區、縣(市)商貿服務業、糧食流通業工作;指導商貿服務、糧食行業協會等有關社會中介組織工作。
(四)負責組織擬定電子商務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動全市電子商務發展和套用;促進全市流通產業體系建設,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現代會展、電子商務等流通方式發展;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進流通體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業,促進中小流通企業發展;承擔全市“老字號”牽頭工作,培育“老字號”等商貿品牌;負責制定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制定促進食品(包括酒類)流通、餐飲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食品(包括酒類)的流通、餐飲服務的行業管理。
(五)負責制定全市商貿服務業網點發展規劃,指導網點建設;統籌規劃全市商品市場體系,培育發展商品交易市場;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建設;牽頭協調再生資源回收監督管理工作,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負責成品油倉儲行業和市本級零售經營網點發展規劃的編制、上報;負責新(遷)建、擴建成品油庫(加油站)規劃確認等相關申請的審核、上報;負責成品油批發、倉儲企業經營許可申報及日常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成品油零售企業經營許可的初審及日常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建立健全全市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調控;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的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糧油、“菜籃子”等重要商品的儲備供應;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風險基金;負責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七)負責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承擔商務領域綜合執法,參與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工作;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
(八)貫徹落實糧食購銷政策,指導全市糧食購銷等工作,組織落實“訂單糧食”任務,推進糧食產銷合作;組織實施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負責糧食收購企業資格管理;保障軍供糧和救災糧等特殊群體的政策性糧食供應。
(九)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食規模、計畫和動用市級儲備糧食的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儲備糧食管理和糧食倉儲設施建設工作,組織落實市級儲備任務,負責市級儲備糧食的庫存安全;監督管理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管理市屬國有糧食企業。
(十)指導和管理全市進出口商品和加工貿易;負責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對外貿易轉型升級;負責電子商務等國際貿易新方式的研究推廣工作;指導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推動全市出口品牌體系建設,培育自主出口品牌;指導協調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推進各類出口基地和外貿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十一)負責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國際貿易壁壘等的應對和指導工作;建立和完善進出口貿易摩擦預警與應對機制,組織開展進口產業損害調查與貿易救濟等工作;受委託依法對全市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推廣進出口信用保險。
(十二)指導外商投資工作,推動產業調整和技術升級;負責重大項目招引推進、協調工作;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國家級開發區和省級經濟開發區的綜合協調、指導和管理工作;審核、報批國家級開發區和省級經濟開發區設立、升級和區域最佳化調整等工作;指導開發區外資引進工作;監測、分析開發區運行情況,承擔開發區投資環境綜合評價和考核工作;參與擬訂並實施開發區發展規劃和政策。
(十四)負責監督管理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多雙邊援助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擔本市外派勞務和本市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權益保護等相關工作。
(十五)負責協調出入境檢驗檢疫、海關、銀行、保險、國稅、外匯管理等單位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參與大通關建設和協調貿易便利化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杭州市商務委員會(杭州市糧食局)主任(局長):孫璧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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