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春㽕曾任蘭州市七里河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在2018年主審張某非法持有槍枝彈藥案期間,他受時任法院副院長俞泉授意,明知張某不符合自首條件仍認定自首並適用緩刑,導致重罪輕判。此外,杜春㽕還存在其他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2020年3月,杜春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其案例被蘭州市紀委監委作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懲腐打傘”典型問題多次通報,並被拍攝為警示教育片。
基本介紹
- 原職務: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 處理時間:2020年3月
- 涉及專項:掃黑除惡“懲腐打傘”
- 案件名稱:張某非法持有槍枝彈藥案
- 警示時間:2020年、2021年、2023年
違紀違法行為,處理結果,警示教育案例,
違紀違法行為
2018年1月至5月,杜春㽕主審張某非法持有槍枝彈藥案期間,受時任七里河區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俞泉授意,明知張某不符合自首條件,仍認定其自首並適用緩刑。俞泉在審判委員會上同意合議庭意見,致使該案重罪輕判。此外,杜春㽕還存在其他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問題。
處理結果
2020年3月,杜春㽕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該案被作為蘭州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懲腐打傘”典型問題多次通報。
警示教育案例
- 2021年4月:在宕昌法院隊伍教育整頓警示教育大會上,杜春㽕的違紀違法案例被作為反面典型通報。
- 2023年4月:七里河區發改局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紀法不容褻瀆》,素材包括杜春㽕案件。
- 2022年4月:臨洮法院政治部開展警示教育時,組織觀看了杜春㽕案例的懺悔書及警示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