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式方可贈禮部尚書制

《杜式方可贈禮部尚書制》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杜式方可贈禮部尚書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杜式方可贈禮部尚書制
敕:生有寵祿,歿有褒崇,此王者所以明終始之恩,厚君臣之道也。故桂州本管都防禦觀察等使正議大夫使持節都督桂州諸軍事守桂州刺史兼御史中丞上柱國南陽縣開國男賜紫金魚袋杜式方,慶襲台庭,任當垣翰,服名教乃保家之子,樹風聲為守土之臣,盡禮事君,勞心奉職。奄忽淪逝,念之惻然。況近屬連姻,遠藩捐館,聞訃之命,實悼中心。贈飾之恩,宜加常等,俾趨榮於八座,用賁寵於九原。可贈禮部尚書,仍賻布帛二百段、米粟二百石,委度支逐便支遣。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字樂天,自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下邽(今陝西臨渭區),一生經歷了代宗、德宗、憲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七朝。唐德宗貞元十六年(800)進士,曾任過盩厔(今陝西周至縣)尉、左拾遺、左贊善大夫、江州司馬、杭州刺史,蘇州刺史、太子少傅等職。自居易前期有熱情、有銳氣,是個同情人民,敢於反映民間疾苦、敢於揭露官場黑暗面的正直官吏和詩人。他倡導了“新樂府運動”,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後期銳氣消失,稜角磨平,潛心佛事,以知足常樂,“獨善其身”自居。自居易的詩歌以通俗淺顯著稱,今留有作品三千多首,他自己分之為諷喻詩、閒適詩、感傷詩、雜律詩四類,元稹編輯為“白氏長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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