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京瑞,男,漢族,1961年5月出生,普寧市流沙北街道西隴村人,大專文化程度, 1991年3月參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3年9月,經普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杜京瑞開除黨籍處分;依法罷免其村委會主任職務;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杜京瑞
- 出生日期:1961年5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歷任普寧市流沙北街道西隴管理區黨總支部委員、管理區辦事處副主任,西隴村黨總支部副書記、村委會主任,西隴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7月,普寧市流沙北街道西隴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杜京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普寧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3年9月,普寧市紀委監委對普寧市流沙北街道西隴村原黨總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杜京瑞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杜京瑞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組織開展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損害民眾利益,違規向民眾收取費用;對違法占地建設樓房、占用山地建設墳墓監管不力;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違法建設樓房;利用協助人民政府開展征地工作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征地、遷墳等方面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樓房建設、手續辦理以及工程施工等方面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非法轉讓村集體土地,情節特別嚴重。
杜京瑞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和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和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普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杜京瑞開除黨籍處分;依法罷免其村委會主任職務;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