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職官制

【村社職官制】西雙版納布朗族的村社頭人有兩大類。一類是按照原始民主方式選舉的“召曼”和僧侶在世俗的代理人“布占”。另一類是傣族封建領主封的代理人:結捧、結相、結弄、結道、結亥、結杭、結坎、召曼、火西,結捧總管村社政治、經濟、宗教,主要負責修建佛寺、管理森林、分配氏族公地、安排生產、調解糾紛等。結捧、結相、結弄、結道負責對外聯繫。結相、結道管佛寺和向傣族土司納貢。結弄、結亥、結杭、結坎為傣族土司支派勞役,催收捐稅。結亥也管喪葬,結抗、結坎分配禮肉,捐款,每年坎地前,結坎要帶領民眾認地。
召曼負責宗教祭祀,主持祭再曼(寨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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