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渾河站西派出所原黨支部書記、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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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曾任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渾河站西派出所黨支部書記、所長

2024年8月,李飛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警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飛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李飛,曾任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渾河站西派出所黨支部書記、所長

人物事件

2024年9月,瀋陽市紀委監委通報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包括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渾河站西派出所原黨支部書記、所長李飛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2023年初至2024年3月,李飛在某民營企業內部食堂、私人會所接受宴請十餘次,費用由該民營企業主支付。2020年初至2024年初,李飛先後五次收受某民營企業主給予的禮品、禮金,折合總計3.65萬元。李飛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8月,李飛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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