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雁南(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

李雁南(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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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雁南(1880—1911),廣東新會人,1908年加入中國同盟會。1911年4月27日黃花崗起義爆發後,李雁南編入南洋華僑先鋒隊,由黃興統率進攻兩廣總督署。戰鬥中,李雁南左手拇指被擊斷。4月29日被清兵搜屋時發現捕去,押至督練公所,英勇不屈,從容就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雁南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新會
  • 出生日期:1880年
  • 逝世日期:1911年
  • 職業:革命家
  • 主要成就:參加黃花崗起義
人物簡介,廣州起義,

人物簡介

李雁南(1880—1911),廣東省新會縣人,中國近代民主革命家。性情慷慨,行俠好義,青年時做過船夫,因宣傳革命思想,遭清政府通緝。後來參加反清復明為宗旨的三合會,攜眷赴香港轉往南洋。初居於馬來西亞的檳榔嶼,得中國同盟會會員薛南介紹結識孫中山先生,進一步接觸反清革命思想,曾和革命黨人到雲南緬甸進行革命活動。後來全家在緬甸謀生,做小本生意。
1908年中國同盟會支部在緬甸成立,即加入中國同盟會,積極從事革命活動。
1910年冬,孫中山籌劃在廣州起義,革命黨人紛聚香港。李雁南聞迅決定回國參加起義,當時,緬甸中國同盟會支部組織了李雁南、曹伯忠、雷瑞庭等十六人回國參加先鋒隊(敢死隊)。李雁南帶家眷回到廣州安置停當,即投身革命活動,協助何克夫臨時召集數十人加入先鋒隊,隨時應召待命。

廣州起義

1911年4月27日(辛亥三月二十九日)廣州起義爆發。李雁南參加的南洋華僑先鋒隊在何克夫部,由黃興統率進攻兩廣總督署。是日下午5時30分由小東營出發,臂纏白巾,足穿黑面樹膠鞋,腰系炸彈,手持駁殼槍,與隊伍一起沖入督署,在二門與清軍衛兵射擊交鋒時,身受輕傷,但仍奮勇衝殺,參加搜尋督署官吏,時總督張鳴岐早已逃去。起義軍放火焚燒署衙,退出督署。黃興重新部署,先鋒隊被派往攻打督練公所,當轉出督署後面街口,與從觀音山開來的清兵遭遇,展開巷戰,將清兵打退。這時張鳴岐已組織兵力反撲,李雁南遇歐陽俊、梁鏡球,便安置傷員於蓮塘街64號梁鏡球家中,聞外面有號筒聲,從即衝出街外。時天已入黑,督署火光熊熊,街巷冷靜,他們行經大石街口,忽然,通觀音山的橫巷有槍彈射擊,即分頭據巷口還擊。李雁南與歐陽俊爬上屋面,向清兵射擊和投擲手榴彈,掩護同志撤回蓮塘街。在戰鬥中,李雁南左手拇指被擊斷,只得撤回梁鏡球家隱伏。次日晨,街巷布滿清兵,挨戶搜尋。眾人化妝出走,李雁南因手指受傷嚴重,亦無辮髮,決定暫躲在樓閣上,尋機撤離。但只躲了一天,在4月29日被清兵搜屋時發現捕去,押至督練公所。在被審訊時,李雁南大義凜然,向清吏慷慨陳詞,言平生宗旨以救國救民為己任。最後指出:“滿清政府的官員只知賣國求榮,腐化墮落,不出數年,中國必亡國亡種。”官吏力圖辯駁,李雁南嚴詞斥責說:“你輩甘為奴隸,一派胡言,決不能動搖我革命黨人的決心。現在既被執,唯有速死而已!”遂被警兵押往營內空地槍殺,犧牲時年僅31歲。安葬於廣州黃花崗,為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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