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質(明代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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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質(1316—1380)字文彬,號樵雲,廣東德慶晉康鄉(今德慶九市鎮)人。

基本介紹

  • 本名:李質
  • 字號:字文彬,號樵雲
  • 出生地:1316年
  • 出生時間:1380年
李質(1316—1380),字文彬,號樵雲,廣東德慶晉康鄉(今德慶九市鎮)人。生於元朝,少年好學,及長,精通經史,膽識過人,文武全才。時逢亂世,中原擾攘,嶺海多事,遂家居不出。與弟李穆放情于山水之間,以詩酒自娛。江西行省右丞何真聘李質為參軍。元至正十三年(1353年)奸宄乘德慶路農民暴動之機,大肆焚毀官舍民房。李質回德慶募集鄉兵2萬,維持治安。其時,湖南暴動農民大量南下,地方震驚。德慶路總管陳文仲及其下屬地方官員,共推李質為首,領導防務。李質義不容辭,即領兵進城,修葺城垣,設險據守,常戒部下:“非遇敵,毋妄殺,賊人來降,送給衣食、縱之歸家。”因此民多擁護,德慶路得以安定。至正十五年(1355年)李質受任檢僉福建、江西等處,行樞密院事。以後雖兩次升官,但都未離開故土,只是率領地方武裝鎮守德慶、封川2路,維持地方治安達15年之久,使上至蒼梧,下至三山、九江,得以安寧。
明洪武元年(1368年)4月,李質順應歷史潮流,以德慶、封川2路歸降,受到朱元璋的讚揚,並授予官職。先後出任奉訓大夫中書省斷事、都督府斷事、中順大夫刑部侍郎、刑部尚書等職。洪武八年(1375年)晉升靖江王右相。洪武十三年(1380年)靖江王因罪被廢,李質因“善導不得法”被賜死,年64歲。鄉人祀之,立尚書坊於附城內(今德城鎮),其後人建大宗祠於城皇廟街。祠內有“開國元勛”巨額牌匾,為翰林學士宋濂手書。李質晚年尤攻於詩,有詩集《樵雲集》若干卷,並與其弟李穆、子伯震共成《三李集》,惜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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