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紫雲(民族資本家)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李紫雲(1867年—1927年),原名李永生,又名李凌,湖北江夏(今武漢)人,民族資本家。早年出身貧寒,曾挑水為生,後於1894年接辦福康隆土膏店。1911年武昌首義期間,時任漢口商會總理的李紫雲積極發動商界,籌集“國民捐”資助革命軍,並個人捐銀10萬兩。1914年,他發起集資創辦商辦漢口第一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即第一紗廠),並於1919年建成北廠開工。其經營的第一紗廠曾獲豐厚利潤。後因向英商安利英洋行訂購的布機存在質量問題,導致工廠蒙受巨大損失並深陷債務。1924年,李紫雲辭去第一紗廠職務,紗廠最終被英商接管。1927年,李紫雲在漢口逝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紫雲
  • 別名:李永生、李凌
  • 國籍:中國
  • 職業:民族資本家
  • 出生地:湖北江夏
  • 出生日期:1867年
  • 逝世日期:1927年
人物經歷,個人生活,家庭生活,慈善活動,

人物經歷

李紫雲,真名李永生(一說名凌),1867年出生在武漢青山李家灣(一說江夏縣)一個貧窮家庭。1894年,他在漢口接辦福康隆土膏店,從事鴉片生意,數年間便積累資本逾百萬元。
1911年武昌首義時,時任漢口商會總理的李紫雲聯合蔡輔卿、劉歆生等32名商會董事發起“國民捐”,籌集軍費100多萬銀兩,個人捐贈10萬銀兩(一說銀元),並發動商鋪每日準備數百擔饅頭酒肉犒勞革命軍。清軍攻占漢口後,李紫雲拒絕合作,或走避鄉間,或藏身租界。湖北軍政府都督黎元洪曾贈聯“實力雄厚,協助共和;事理通明,贊同起義”以表感謝。
1914年,李紫雲集資210萬銀兩,組建“商辦漢口第一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紗廠),因出資最多被推選為董事長兼總經理,並規定紗廠股票不得轉讓給外國人。1915年著手建廠購機,1919年冬北廠開工。他注重人才與管理,高薪聘請技術工人,嚴格考核織工。
1920年至1921年,第一紗廠紗布質量上乘,行銷全國,期間純獲利達120萬銀兩。同時,李紫雲於1918年合資開辦“義康隆”匹頭商號,經營布匹零售。通過辦紗廠和匹頭生意,他在漢口紡織業占據了重要地位。
1921年,為擴大規模,第一紗廠向英商安利英洋行貸款200萬銀元訂購設備。洋行以劣質布機冒充,導致生產不合格產品,造成巨大損失並欠下巨額貸款。1923年南廠建成後,紗布市場逆轉,產品滯銷,加之管理不善,至1924年關廠停工時已欠銀行40多萬銀元。李紫雲於1924年初被迫辭職。第一紗廠無力償還貸款,最終於1927年徹底歸屬英國安利英洋行。李紫雲變賣同善里房產償債,最終於1927年投井自盡。
除第一紗廠外,李紫雲還投資創辦了燧華火柴廠、多家錢莊、華豐銀行、匹頭號、當鋪、米廠、綢緞店、銀樓、木器號、藥店、酒店等眾多企業,併購置了大量房產。抗戰勝利後,其子李薦廷曾返漢恢復第一紗廠。

個人生活

家庭生活

李紫雲有八個子女(六男二女),家教相當嚴格。即使家境富裕時,全家近十口人仍租住在如壽里的一棟兩層樓房內,不置固定宅院、不買洋車、不用丫鬟。李紫雲常言“人生貴賤,皮肉一般”,並認為“不給子女留房產,就是不讓他們太享受”,其女兒出嫁時僅獲贈一套家具作為嫁妝。李紫雲家規嚴禁納妾,其二子曾與一舞女相好並生子,李紫雲得知後惱羞成怒,在舞女帶孩子前來認親時,給予100銀元令其獨自生活,永不再來李府。李紫雲非常重視子女教育,捨得投入,長子15歲便被送往日本留學專攻紡織,老二、老三、老八被送到大學深造習法律,其他子女都受到了良好的教育。

慈善活動

李紫雲樂善好施,被稱為“李善人”,對漢口、武昌的窮人提供幫助。李紫雲在其住處如壽里每逢周末支起大鍋熬粥賑濟窮人。李紫雲在積慶里建有一“寡婦堂”,收容終生不改嫁的寡婦及其家人,並資助其子女讀書。李紫雲倡導“平民教育”,資助貧寒家庭孩子上學,出售同善里8棟房產作為武昌青山永豐鄉國小基金,並投資興建了紫雲國小和永生中學。李紫雲對漢口慈善會、漢口梅神父醫院進行了捐助。1915年,李紫雲斥資重修唐代古橋北洋橋。1923年,李紫雲捐資30萬串修築武惠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