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滿倉曾任北京索吉瑞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及實際控制人。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間,其以公司名義購進並銷售假冒"GYRUS"牌高頻電刀附屬檔案114支,銷售金額達14萬餘元,庫存金額近3萬元。2018年7月9日接民警電話通知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同年11月9日被北京市通州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8萬元,其公司被判處罰金15萬元。該案件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列為2018年度保護智慧財產權典型案例,體現了司法機關對智慧財產權犯罪的打擊力度。
基本介紹
- 所屬單位:北京索吉瑞科技有限公司(已涉案)
- 涉案品牌:"GYRUS"高頻電刀附屬檔案
- 判決時間:2018年11月
- 刑事處罰:有期徒刑一年
- 經濟處罰:個人罰金8萬元
- 案件類型:智慧財產權類刑事犯罪
案件背景
案件審理
- 到案經過:2018年7月9日,李滿倉經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電話通知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
- 司法程式:
- 2018年10月22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對索吉瑞公司及李滿倉提起公訴。
- 法院審理期間,檢察機關通過'兩法銜接'機制監督案件移送,追加認定單位犯罪,並以貨源審查方式確定犯罪數額。
- 判決結果:2018年11月9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
- 認定索吉瑞公司和李滿倉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
- 判處公司罰金15萬元
- 判處李滿倉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8萬元。
案件影響
- 檢察機關通過兩法銜接機制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案件;創新採用貨源審查方式確定犯罪數額;在打擊犯罪的同時延伸檢察職能,促進檢企良性互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