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主一(李憲章)

李主一

李憲章一般指本詞條

李主一原名李憲章,上海奉賢人,出生在晚清的秀才大戶人家,1925年進上海大同大學深造,結識了林鈞等中國共產黨黨員,開始走上革命道路。不久,經林均介紹,正式加入中國共產黨。一九二七秋在奉城潘公祠創立曙光中學,積極進行革命工作,後不幸被捕,於一九二八年六月從容就義,時年三十七歲。

基本介紹

  • 本名:李憲章
  • 別稱:李主一,李羔
  • 所處時代:晚清,民國
  • 出生地:上海奉城洪廟老李家埭
  • 主要成就:作為共產黨員為國民運動和宣傳新三民主義和共產主義做出傑出貢獻
人物生平,後世紀念,

人物生平

原名李憲章(1892-1928),曾用名李羔,奉城洪廟老李家埭人,上海奉賢人,出身於晚清的秀才大戶家庭。友時在家鄉讀完私塾和國小,繼入上海同濟醫工專門學校(同濟大學前身)附屬中學(一說南洋中學)。
畢業後回家鄉辦學,曾任竟成國小(今集成國小)校長。辛亥革命後,李主一接受民主主義思想,加入孫中山領導的國民黨。寫詩抨擊軍閥混戰。曾經去蘇北從事墾荒,1925年進上海大同大學深造,結識了林鈞等中國共產黨黨員,開始走上革命道路。不久,經林均介紹,正式加入中國共產黨。
1926年7,8月間,他離開學校回到奉城,籌組國共合作的國民黨第一屆縣黨部,並任執行委員。縣黨部在共產黨的領導下進行工作,他常不顧個人安危,在上海與奉賢之間遞送黨的檔案和革命宣傳品,組織農民協會,發動農、鹽、漁民開展各種鬥爭,宣傳新三民主義和共產主義,使奉賢地區的國民革命運動得到了蓬勃的發展。1927年春,他還發動了一部分鹽民舉行暴動,配合上海工人武裝起義。同年3月,在國民黨奉賢縣黨部舉行的代表大會上,他當選為省黨部代表大會複選代表,並再次當選為縣黨部執行委員。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後,奉賢縣農協被迫解散。同年7月,國民黨縣黨部、縣教育局和縣教職員會聯合在奉賢舉辦暑期講習會,他請劉曉等中共黨員任教,宣傳社會主義等革命思想。不久,國民黨右派改組本縣縣黨部,李主一被解職。1927年7月,李受中國共產黨指示,邀集劉曉等地下黨員來奉,先在南橋舉辦暑期教師訓練班。旋於奉城潘公祠內,捐資創辦私立曙光初級中學(曙光中學)以掩護國民革命失敗後倖存下來的革命力量,並開展奉賢地區的革命鬥爭。他身為校董,創辦學校缺乏經費,就用自己家中的錢款,還帶著師生到縣裡各處或向同族人募捐。曙光中學建立不久,即建立了中共學校中心黨支部,直屬中共江蘇省委領導,為組織委員,並負責與省委間的聯絡工作。1927年秋,中共江蘇省委決定將中心支部改為奉賢縣委,任組織部長。在曙光中學期間,他與劉曉等同志在奉賢南橋地區發展黨員,組建了中共南橋地下黨支部;在曙光中學校內建立了共青團組織,編寫了革命校歌,組織了讀書會等進步團體,發動青年開展各種革命活動,使曙光中學成為當時上海浦東地區的一個革命中心,奉賢、南匯、川沙等縣中共地下工作者的聯絡、聚會點。在曙光中學自己編印的課本中,有孫中山《總理遺囑》,魯迅和郭沫若的作品。學生中學唱《國際歌》,可以看到革命書刊《嚮導》、《新青年》、《前鋒》、《布爾什維克》和《共產黨宣言》等等。學校師生除教學外,還經常深入到農民中去宣傳革命道理,組織農民協會和婦女會,開辦農民夜校與識字班,組織農民斗貪官污吏、土豪劣紳。
1928年3月,曙光中學被封之前,李主一在上海某地下聯絡站送信時,因該站已敵人破環而不幸被捕,先後羈押於榆林路巡捕房戈登路巡捕房和國民黨淞滬警備司令部,敵人用老虎凳、棍棒、電烙等毒刑,李始終堅貞不屈,嚴守黨的秘密,保護了上海總工會滬西特派員董鋤平。李被捕後,黨組織曾多方設法營救,終因縣政當局與土豪劣紳的阻撓而未果。
在龍華獄中,其妻前往探監,他坦然地囑咐道:“我為革命而死是光榮的,要撫養好孩子,並替我在曙光中學操場後面買兩畝田,就把我葬在那裡,墳墓旁立塊石碑,碑上題‘死得其所’4個字,這樣我雖死猶生……”。1928年6月21日黃昏,李主一被敵人判為死刑。臨刑前,李主一寫信給戰友,勉勵其不要離開組織,要為黨好好工作;並將所剩衣物一一贈送給李逸明等同監難友。二十分鐘後,李主一被槍殺與龍華獄中。
1957年,奉賢縣人民委員會決定將奉賢奉城中學改名為曙光中學,並在校園內按李主一生前遺願樹立了紀念碑。李主一平時擅長寫詩,今江蘇省南京博物館藏有其詩詞手稿數十首。

後世紀念

為紀念李主一烈士,於1957年5月在曙光中學面北大門的中央大道中間始建李主一烈士紀念碑。碑上刻文如下:“烈士共產黨員李主一同志,曾於一九二七秋在奉城潘公祠創立曙光中學,積極進行革命工作,後不幸被捕,於一九二八年六月從容就義,時年三十七歲。遇難前曾囑要立碑於校,題‘死得其所’。茲為追念先烈,敬立此碑,並將奉城中學仍名曙光中學,以志永念。奉賢縣人民委員會一九五七年五月一日敬立。”1959年因紀念碑低矮,周圍又無松柏,顯得不夠嚴肅,故重建。“文革”期間,李主一烈士紀念碑被砸毀。“文革”後,民眾紛紛要求政府對李主一紀念碑問題作出適當處理,烈士家屬也多次信訪,要求澄清是非。奉賢縣民政科於1978年6月向當時的奉賢縣革命委員會提出了“重建李主一烈士紀念碑的報告”。
李主一英雄紀念碑李主一英雄紀念碑
為給革命烈士恢復名譽,讓革命傳統代代相傳,建議在曙光中學重建李主一烈士紀念碑。1980年1月,在曙光中學原碑的原址南側,校門內中央大道南端,重建“李主一烈士紀念碑”。
新建的紀念碑台占176.7平方米,上碑台有5級台階,碑座為正方形。紀念碑為磚、石、水泥結構,高度為8.5米。紀念碑北立面為正面,碑上鐫刻有原北京故宮博物館館長吳仲超題詞“李主一烈士不朽,死得其所”。碑座正中立有高0.67米、寬1.24米的一塊記文碑,碑記同1957年5月1日紀念碑的碑文,下面加一行“奉賢縣人民政府1980年1月重建”。碑台東、西、南、北四面各設有台階,均可上碑台。碑台四周有十根磨石子水泥方柱及方條石塊構成的欄桿,高0.9米 。紀念碑四周共栽有松柏28棵,黃楊球4棵,圓球新形海桐樹2棵。1983年11月28日,奉賢縣人民政府批准李主一烈士紀念碑為縣(現為區)級保護文物。
1988年5月20日,奉賢縣人民政府又批准其為“奉賢縣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1989年12月,奉城鎮人民政府在碑座北面欄桿外立一高1.7米、寬1.3米的記文碑,黑底鎦金黃字,上書:奉賢縣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李主一烈士紀念碑。1995年9月29日,李主一烈士紀念碑被奉賢縣人民政府確立為縣“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並在曙光中學舉行了隆重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授牌儀式。每年清明,學校總要組織全校師生祭掃紀念碑,緬懷先烈的英雄業跡,勉勵師生為實現崇高理想去努力奮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