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彌大

李彌大

李彌大(1080—1140),字似矩,號無礙居士,吳縣(今江蘇蘇州)人。登崇寧三年進士第。以大臣薦召對,除校書郎,遷監察御史。假太常少卿充契丹賀正旦使。

《吳中先賢譜》 蘇 文 編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彌大
  • 別名:無礙居士
  • 出生日期:1080
  • 逝世日期:1140
時傳聞燕民欲歸漢,徽宗遣彌大覘之。使還,奏所聞有二:“或謂彼主淫刑滅親,種類畔離,女真侵迫,國勢危殆為可取;或謂下詔罪己,擢用耆舊,招赦盜賊,國尚有人未可取;莫若聽其自相攻並。”遷起居郎,試中書舍人,同修國史。童貫宣撫永興,走馬承受白鍔恃貫不報師期,朝廷止從薄責。彌大繳奏,以為邊報不至,非朝廷福。鍔坐除名,彌大亦出知光州。移知鄂州。召為給事中兼校正御前文籍詳定官,拜禮部侍郎。金人大舉入侵,李綱定城守之策,命彌大為參議,與綱不合,罷。未幾,除刑部尚書。初,朝廷許割三鎮畀金人,既而遣种師道、師中援河北,姚古援河東,彌大上疏乞起河東西境麟、府諸郡及陝西兵以濟古之師,起河東路及京東近郡兵以濟師道、師中之師,為腹背攻劫之圖。遂除彌大河東宣撫副使。張師正領勝捷軍敗於河東,潰歸,彌大誅之。復遣余卒援真定,余卒叛。宣撫罷,命彌大知陝州。河東破,小將李彥先來謁,言軍事,彌大壯之,留
為將,戍崤、澠間以遏敵。詔遣使召援,彌大未敢進。會永興帥范致虛糺兵勤王,檄彌大充諸道計議。行至方城,道阻,乃率眾赴大元帥府。建炎元年,除知淮寧府。到郡未幾,杜用等夜叛,彌大縋城出,賊散乃還,坐貶秩。尋召為吏部侍郎。帝如杭州,命權紹興府,試戶部尚書兼侍讀。呂頤浩視師,以彌大為參謀官。彌大奏:“王導、謝安為都督,未嘗離朝廷,今邊圉幸無他,頤浩不宜輕動。”又言:“已為天子從官,非宰相可辟。乞於諸軍悉置軍正,如漢朝故事,以察官、郎官為之。陛下必欲留臣,當別為一司,伺察頤浩過失。”忤旨,出知平江府。中丞沈與求劾彌大謀間君臣,妄自尊大,奪職歸。起知靜江府,奏廣西邊防利害。入為工部尚書。未幾,罷去。廣西提刑韓璜劾其在靜江日斷強盜死罪,引絞入斬,貶兩秩。紹興十年卒,年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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