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彌

李彌

李彌(1902—1973),字炳仁,號文卿,1926年黃埔第四期畢業。國民黨軍陸軍中將(病逝後追晉二級上將)。

1902年,出生在雲南省盈江縣太平街。1939年,參加崑崙關戰役。1948年,任13兵團司令官。淮海戰役中,奉命支援黃百韜部未果,第13兵團全軍覆沒,李彌化裝逃到山東濰縣、青島、乘海輪赴南京、上海。1950年,李彌率部撤往緬甸、寮國、泰國交界地,任雲南省政府主席兼雲南綏靖公署主任。1954年,撤往台灣。1973年3月10日,病逝在台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彌
  • 外文名:Li Mi
  • 別名:字炳仁,號文卿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雲南省盈江縣太平鄉
  • 出生日期:1902年
  • 逝世日期:1973年12月7日
  • 職業:軍人
  • 畢業院校:黃埔軍校四期
  • 信仰:三民主義
  • 主要成就:陸軍中將、十三兵團司令官
人物生平,人物軼事,戰場逃脫,轉戰緬北,

人物生平

李彌李彌
1902年,出生在雲南省盈江縣太平街(時為騰衝縣太平街),父為珠寶商人,弟兄八人,李彌排行第六。他國小畢業後,轉去騰衝升學,就讀清末舉人王承漠的私館。
1924年,經人介紹在雲南駐粵滇軍第7師師部當差,任勤務兵。師長李根於是提拔他為副官。韶關督辦公署顧問袁恩錫,知李彌是雲南同鄉,頗為賞識,便收為義子。不久李彌被保送上了黃埔軍校第四期衛生隊。
1926年,在黃埔軍校結業後,分配回第三軍教導團(時團長為朱德),任中尉排長。
1930年,李彌隨張部開赴鄂西,江西,聽從陳誠調譴,參與“剿共”,打賀龍所率的部隊,曾臉部負傷。
1936年,蔣介石在南昌開辦了江西省縣政人員訓練班,為推行反共政策培訓幹部。李彌奉派前往受訓一個月,期滿調任江西瑞昌縣縣長。後調寧都任保全副司令兼保全十六團團長(後改為保全十團)。
1938年,李彌先後任第三十六軍九十六師二六八旅副旅長、旅長。1939年,升為該軍五師副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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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任,李彌任國民黨軍第八軍榮譽第一師少將師長。
1941年4月1日,日軍進攻湖北,李彌奉命增援宜昌,以炮兵猛轟宜昌機場,燒毀日軍飛機21架,受到輿論的廣泛讚揚。
1942年初,經軍長鄭洞國的保薦,李彌升為第8軍副軍長兼湖南芷(江)綏(寧)師管區司令。後第8軍開往雲南的河口、馬關一帶,以阻止日軍經由越南向雲南的進犯。李彌留在芷綏師管區。6月,遠征軍反攻滇西在松山受阻,時任國民黨軍第八軍副軍長兼榮一師師長,奉命以戰地總指揮身份率部接替國民黨第七十軍主攻松山。
1943年底,他返歸第8軍,在馬關的古木,主持第8軍的幹部訓練班。
1945年6月28日,晉升少將。11月,蔣介石將第八軍調往“剿共”的內戰前線。李彌即率部由香港九龍出發,乘美軍第七艦隊船隻開往青島。
1946年7至10月間,李彌指揮第八軍,先後向淄博、益都、平度、掖縣等地進犯。該軍第一O三師第三O九團在平度、掖縣被解放軍包圍,被殲滅兩個營。12月,第八軍奉命回守濰縣。李彌不願放棄已經搶占的地盤,將所屬三個師配置在沙河、昌邑、濰縣。結果第一六六師在沙河被圍,一個團被殲,團長被俘。
1947年5月,第八軍改為整編第八師,李彌任師長。7月,國民黨軍發動了“南麻戰役”,李彌率該部六個團在臨朐阻擊解放軍時被包圍。9月,整編第八師配合第二十五師、第五十四師從煙臺、濰縣再犯膠東。李彌沿線設防,兵力分散,在昌邑、掖縣又被解放軍消滅兩個團。11月,整編第八師擴編為整編第八軍(兵團級),李彌任軍長。11月,任國民黨軍整編第八軍中將軍長。
1948年7月,李彌升任國民黨軍第13兵團中將兵團司令官。9月22日,正式晉升為國民黨軍陸軍中將。11月6日,淮海戰役開始。這天,解放軍在徐州以東的新安鎮、碾莊地區,將黃百韜的第七兵團包圍。邱清泉兵團和李彌兵團奉命從徐州向東,分別沿隴海鐵路南北側推進,前往解圍。李彌指揮第八,第九兩軍在太平莊、麻穀子和大廟山、石灰窯等地,與解放軍的阻援部隊展開激戰。黃百韜兵團覆沒,隴海鐵路被切斷,解放軍逼近徐州。11月下旬,李彌兵團留守徐州。12月初,邱,李兩兵團被圍在永城東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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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月10日,邱、李兩兵團的陣地被解放軍全面突破李彌從淮海戰場逃脫後,自徐州、濟南,經青島南下。蔣介石在浙江奉化召見他,決定重建第十三兵團,仍任李彌為司令兼第八軍軍長。6月,李彌經廣州到達昆明,雲南地方政府不歡迎,只得改移重慶。9月,李彌率部經瀘州移駐雲南的霑益、曲靖等地,原駐滇東南余程萬的第二十六軍,撥歸第六編練司令部指揮。12月9日,盧漢及其軍政人員率部起義,李彌等國民黨軍將領在昆明被扣。為解除國民黨軍對昆明的圍困,盧漢擬將李彌、余程萬放回。李、佘也表示出城後,願說服進攻昆明的國民黨軍向解放軍投誠。但李彌離昆後,即與陸軍副總司令兼參謀長湯堯商議,將部隊撒到滇南的開遠、蒙自一帶,準備重整軍隊,捲土重來。
1950年1月,李彌奉召去台灣。不久,李彌所指揮的第八軍,第二十六軍除少部分逃緬外,大部被殲滅在境內。9月,蔣介石派李彌等人到緬甸北部,糾集外逃殘部和部分土頑武裝,組成“反共抗俄救國軍滇南邊區第一縱隊。”12月,李彌被委為“雲南省人民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雲南省政府主席兼雲南綏靖公署主任”。
1953年1月,在緬國民黨軍殘部改稱“雲南反共救國軍游擊總部”。緬甸政府李彌殘部進行軍事圍剿;同時向聯合國提出控訴。蔣介石當局將李稱殘部改為“東南亞自由人民反共聯軍”。
1954年,率大部分部隊撤退台灣,剩下的段希文等部隊接獲蔣中正密令,自願留下,成為所謂“泰北孤軍”。
1964年,以國民黨軍陸軍中將銜退役。
1973年12月7日,李彌以心臟病突然復發而逝世。21日被追贈為陸軍二級上將。

人物軼事

戰場逃脫

1948年11月,淮海戰役中,李彌所率13兵團的主要任務為掩護主力部隊撤退。不甘心自損實力的李彌為了保存13兵團實力,接到“不公平”的撤退命令後,決定率領13兵團甩開主力部隊脫離包圍圈。11月28日晚,杜聿明命令李彌的13兵團負責掩護撤退,按照杜聿明制定的部隊撤退計畫,徐州“剿總”的幾個兵團應從河南永城經安徽蕭縣一路穿越解放區,然而李彌沒有從蕭縣經過,計畫帶著部隊超過主力向山東薛家湖進發。
確定了逃跑計畫和路線,李彌在徐州召集了一次13兵團師級以上幹部會議。會上,李彌下達指令:“這次行動非比尋常,共軍華東、中原兩大野戰軍要把我們一口吞下去,因此,我們要迅速脫離和共軍的接觸,不應受制於徐州主力的牽制和影響。我要求各部在3天內越過共軍先頭部隊,趕到薛家湖,為了行動快捷,應輕裝上陣。”13兵團離開徐州一路向西,李彌一方面催促部隊加快進程,另一方面一再叮囑手下的幾個軍長注意避開其他兵團,以免被拖累。後被通訊營長通過電話向杜聿明報告了李彌的位置。杜聿明震怒,要求李彌停止行動,趕到總部接受新任務。
接到杜聿明通知的李彌派下屬第8軍軍長周開成去總部接受任務。南京方面下達了蔣介石新的命令,讓杜聿明停止撤退,解救被困在安徽濉溪口一帶的黃維兵團,並阻擊共軍。後其下屬42師傳來告急電,稱在蕭縣被解放軍包圍了,希望大部隊能派飛機幫忙突圍。李彌於12月4日下午,派出空軍、炮兵和裝甲部隊接應24師。但很快被解放軍就地消滅。
李彌的第13兵團九軍與徐州“剿總”第2兵團及直屬部隊約30萬人一起,被解放軍困在了方圓不足十公里陳官莊一帶。1949年1月7日,解放軍攻占李兵團司令部駐地。李彌告訴屬下自己要去與杜聿明商討應對計畫後,匆匆帶著幾個親信,想趁亂逃出解放軍包圍圈。迷失了方向的李彌跑到了九軍三師師長周籓的營地上。在周籓等人晚上去和解放軍談判的時候,李彌叫上了一名親近的護衛,換上傷兵的衣服,李彌帶著護衛汪新安一路出逃,偽造身份,隱姓埋名。李彌一路偽裝成傷病,首先來到汪新安堂兄碭山縣唐寨西汪闞莊地主汪濤家裡。他自稱是國民黨軍醫,在汪濤家裡藏了起來。地主高大榮曾是黃埔軍校學員,其母親是汪濤的親姑母,李彌便到了高家隱蔽。
高大榮找到在高寨區政府工作的表侄宋開元,請他為一個家在山東的老鄉弄個路條,並為李彌編造一套假身份。高找人刻了個碭山縣政府的大印,按照高寨區路條的內容,蓋上假的縣大印,由高大榮把李彌護送到李彌的商人朋友那裡,商人當即把他二人送往密室隱藏起來。這位商人之後乘著向青島運送軍糧的機會,把李彌裝入麻袋混過了檢查站,逃出解放區,從青島乘船輾轉回到南京。

轉戰緬北

1950年1月25日,國民黨第8軍主力被殲滅,生俘湯堯及第8、第9軍軍長以下6000餘人。殘餘逃入緬境,主要有兩股力量:第8軍237師709團團長李國輝率領的700餘人和流亡於緬甸車佛南的原遠征軍第6軍93師200餘人;第26軍93師278團副團長譚忠率領的600餘人。2月下旬,這批部隊先後抵達了泰緬邊境大其力附近的孟捧地區。後來,二戰期間參加過緬甸遠征且留在滇南的一些國民黨復員軍人也加入其中,這三支部隊聯合組成了一個統一的臨時指揮部,並自行命名為“復興部隊”,人數在2200人左右。由於這批部隊後來由李彌領導,因此又被稱為“李彌部隊”。剛剛退入緬甸的李彌部隊,補給完全斷絕,部隊只能變賣一切值錢的東西以購買糧食,不足的就向村民賒借。到3月底,除台灣匯來5萬泰銖外,主要依靠當地華僑。4月份,李彌來到泰國並帶來個人的儲蓄10萬美金暫為救急。
1950年9月,蔣介石派原第8軍軍長李彌來到緬北,糾集殘部,收編各路武裝,成立“雲南人民反共救國軍”。開始,國軍攻勢迅猛,連奪雲南4個縣城。但後來在3個解放軍師的包圍下,終於落敗,再次退回緬甸。
1952年,李彌部隊和緬甸政府軍發生大規模衝突,他們與少數民族反政府武裝合作一同對抗政府軍,並且搶劫當地百姓、種植並販賣鴉片以彌補開支。這一系列行為對緬甸的主權和安全構成了越來越大的威脅,而美國對李彌部隊的援助也引起了緬甸政府的極大不滿。
為了徹底打擊李彌部隊和反政府武裝的勢力,緬甸軍方於1952年11月在撣邦各地區實施軍事戒嚴,並於12月取消了撣邦土司制度,直接施行軍政管理,以斷絕李彌部隊的後援力量。1953年1月8日緬甸軍方見時機已然成熟,遂決定向克倫族武裝力量發動軍事攻擊,由於李彌和克倫族、蒙族簽訂了軍事合作計畫,因此李彌於2月4日下令全軍策應克倫族武裝作戰。這次驅逐李彌部隊的戰役再次以緬甸軍方失敗而告終。
對美方失去信心的緬甸政府在3月17日告知美方:緬方決定自本年(1953年)的6月30日起,停止接受所有來自美方的援助,直至緬甸政府成功驅逐國民黨軍為止。美緬關係隨之降到冰點。3月25日,緬甸外長藻昆卓正式向聯合國秘書長提出控訴台方侵略之案,案名為:緬甸聯邦所提關於台灣國民黨政府侵略緬甸之控訴。緬甸政府希望聯合國安理會能夠宣布李彌部隊侵犯緬甸領土主權、危害國際和平的行徑是非法的,並且立即採取措施停止這種侵略行為,要求有關各方尊重緬甸的主權和政治獨立,遵守聯合國憲章。
4月23日,聯大通過決議,譴責外國軍隊對緬甸領土主權的侵犯,要求其必須放下武器接受收容或立刻離開緬境,呼籲所有國家尊重緬甸的領土主權和獨立,建議目前的談判繼續進行,要求所有的國家協助這些軍隊和平撤離緬甸而不要支援他們。10月24日,台灣當局簽署了撤軍協定。從1953年11月7日到1954年5月9日,李彌部隊共撤退6572人,其中官兵5699人,家屬8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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