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河(山東省濱州市陽信縣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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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河,曾任山東省濱州市陽信縣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23年5月,李延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延河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曾任山東省濱州市陽信縣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2月,陽信縣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延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陽信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5月22日,經陽信縣委批准,陽信縣紀委監委對陽信縣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李延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延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違規配備使用公車;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破壞營商環境,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以權謀私,利用職權為他人在業務開展、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延河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陽信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延河開除黨籍處分;由陽信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4年6月,山東省紀委監委對陽信縣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李延河嚴重違紀違法案問題公開通報。2019年至2022年,李延河在任陽信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陽信縣城鄉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期間,接受某建設集團陽信分公司負責人徐某、山東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經理王某等個人和公司請託,通過個人決定由請託人指定招標代理公司、明招暗定或向招標代理公司重點推薦企業單位等方式,幫助請託人和公司中標,先後多次收受請託人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總計456萬元。李延河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5月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同年9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三個月,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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