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峴(唐朝宰相)

李峴(唐朝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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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峴(708-766年),字延鑒,隴西成紀(今甘肅秦安縣)人。唐朝宗室、宰相,唐太宗李世民玄孫,吳王李恪曾孫,信安郡王李禕第三子。

歷經三朝,一生歷任多州州牧,兩度出任江陵尹,多次擔任京兆尹,五次登上相位,六次官拜尚書,七次擔任專門大使。歷任要職,在任多有功績,官至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封梁國公。

任官有為,知人善任,依法理政,正氣不阿。唐代宗永泰二年(766年)病逝,時年58歲。唐宣宗大中初年,詔令圖形凌煙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峴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708年(景龍二年)
  • 逝世日期:766年(永泰二年)
  • 職業:宗室、宰相
  • 信仰:佛教
  • 朝代:唐
  • 官職: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等
  • 封爵:梁國公
人物生平,祖蔭出仕,賢相決事,制衡閹黨,直諫罷相,代宗復相,公正執法,宣宗圖閣,擢拔人才,歷史評價,正史評價,先賢議論,家庭成員,史籍記載,墓志銘,

人物生平

祖蔭出仕

李峴樂於結交地位低下的賢士,少年時就十分有政治才幹。李峴二十歲的時候,曾經跟大智禪師學習佛法,志向遠大、刻苦修行,禪師告訴他:“你應該為國家盡力,緣分不在此處。
李峴父親信安王李禕軍功卓著,因此依靠祖上的功勳,李峴從左驍衛兵曹做起,後改任太子通事舍人、鴻臚丞、河府士曹,直至多次擔任高陵令,以處理政務有方而文明,破格提升為萬年令、河南少尹、魏郡太守;召入任金吾將軍,升任將作監,改任京兆尹,所任各職政績顯著。玄宗每年都去溫湯臨幸,所過之處都大肆進貢珍玩以向皇帝獻媚,只有李峴不獻珍玩,皇帝以為他與眾不同。楊國忠派人騫昂、何盈揭發安祿山造反的陰謀,讓京城的官捕搜查他的府邸,搜到安岱、李方來等與祿山謀反的證據,將他們勒死。安祿山發怒,上書為自己辯解,皇帝害怕發生事變,將李峴貶為零陵太守出京,併兼任御史中,丞荊州等五道副元帥、採訪使。天寶十三年(754年),長安陰雨連綿六十幾天,宰相楊國忠憎恨他不依附自己,便把雨災歸咎到京兆尹李峴頭上,因此出任長沙太守。李峴走後,京城的糧食價格飛漲,百姓們都說:“想使米粟賤,莫過追李峴。”他理政時就是如此深得人心。永王當時任江陵大都督,暫時授予李峴為長史。

賢相決事

至德初年(756年),肅宗朝致力於收求傑出的人才,以肅清禍難,李峴被召見於皇帝在外駐停的地方,肅宗下詔,拜李峴為扶風太守,兼御史大夫;至德二年(757年)十二月,不久改為鳳翔太守又兼御史中丞,當時皇帝駕臨,知側近兵馬糧料,加授尚書左丞,仍然管理鳳翔縣的事物。等到皇帝回到京城,改授他為禮部尚書,下制說:“銀青光祿大夫、守禮部尚書李峴,為軍隊提供糧餉周到豐厚,開創事業取得成就,可任命為光祿大夫,行御史大夫,兼京兆尹,封梁國公。”
李峴有兄長李峘李嶧。李峘跟隨太上皇李隆基,李峴在靈武擁戴肅宗,因為爵官一樣高,同時都是御史大夫,一起處理御史台的公務,又在一張制文下封國公,而李嶧是戶部侍郎、銀青光祿大夫,兄弟三人都住在長興里的府邸,門前列三戟以示尊榮。
乾元二年(759年),朝廷下制說:“李峴在朝中德高望重,在宗室里又是忠誠之臣,可任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即為宰相,當時的宰相還有呂諲、李揆、第五琦等人,但李峴名望最高,所以軍國大事,諸公不敢多言,都由李峴決斷,呂諲等人對此都有怨恨。

制衡閹黨

起初,宦官李輔國判行軍司馬,暗中派官員打聽民間的是非,稱為察事。忠誠善良的人遭到誣陷的接連不斷,有事申訴,朝中個官署不敢違抗。御史台、大理寺關押的重要犯人,還未審訊審判結束,訟詞就被追到銀台,不問罪行輕重,一時全部釋放,無人敢於違背。他每天在銀台門處理天下政事,需要決定時,就稱皇帝頒下制敕,宮中的符印,進出都佩戴在自己身上。即使有敕書,需要李輔國簽署,然後才能施行。
等到李峴為相時,在皇帝面前磕頭直言李輔國亂政專權,皇帝於是醒悟,賞識李峴的正直,革除了這些弊端。李輔國因此辭去行軍司馬,請求任原官,察事等被停止;此後詔書不由中書省而發出,李峴必重新審查。
李峴對抗宦官專權,將敕文發制權重新收歸中書省,李輔國由此深恨李峴。

直諫罷相

鳳翔七馬坊的押官,起先行盜賊舉動,搶劫平民,州縣官衙不能制止,被天興縣令知捕賊謝夷甫擒獲處決。他的妻子告狀為夫伸冤。李輔國從前曾擔任飛龍使,偏私其人,為他抗訴,下詔監察御史孫鎣審理這個案子。鎣開始判決謝夷甫無罪。他的妻子又來抗訴,下詔令御史中丞崔伯陽、刑部侍郎李曄、大理卿權獻三司審問,三司審訊的結果與孫鎣相同。
他的妻子申訴不已,下詔令侍御史毛若虛再次審問,若虛判謝夷甫有罪,又說崔伯陽三人徇私,沒有依據事實判決。崔伯陽大怒,派人去召見毛若虛,話不投機。崔伯陽想上奏此事,毛若虛已經先騎馬覲見,向肅宗告急,皇帝說:“我知道了,卿出去吧。”毛若虛說:“臣出去就要死了。”皇帝因此留他在簾內。過了一會,崔伯陽來到,肅宗詢問,崔伯陽極力說毛若虛順從權幸意旨,附會宦官。皇帝發怒,將他斥責而出。
崔伯陽被貶端州高要尉,權獻被貶為郴州桂陽尉,鳳翔尹嚴向及李曄都被貶到嶺下做一名縣尉,孫鎣被除去名籍長期流放播州。李峴認為幾人都沒有罪,處罰太重,想為他們說理,於是上奏:“如果毛若虛奉迎權貴意旨濫用刑罰,違犯國家法律,陛下如果相信他的判決,是不相信御史台。”皇帝對李峴的話很生氣,貶李峴出京為蜀州刺史,再次出任江陵併兼御史大夫,充荊南節度觀察處置營田等使。當時右散騎常侍韓擇木入宮應對,皇帝說:“李峴想專權嗎?為什麼說信任毛若虛就是不信任御史台?已下令貶他做蜀州刺史,朕還覺得處罰太輕了。”韓擇木回答:“李峴說話直率,不是想專權。陛下寬恕他,只會增加聖上的德行。”

代宗復相

唐代宗即位,徵招李峴為荊南節度、江陵尹,知江淮選補使。又召入為禮部尚書,兼宗正卿。時逢皇帝駕臨陝州,李峴從商州山路趕赴皇帝所在。回到京師,拜李峴為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按照先例,宰相不在政事堂接見賓客。當時天下多事,宰相元載等見宦官傳達詔命至中書省,就領他們進入政事堂,設定榻床接待。李峴為宰相,下令撤去榻床,上奏請常參官分別舉薦能夠勝任諫官、憲官者的人才,不限人數。

公正執法

剛收復東京時,討論如何處置接收叛賊官職的陳希烈已下數百人,崔器奉迎旨意嚴峻苛刻,上奏請求全部處死;皇帝也意欲嚴懲以警戒天下,打算聽從崔器的意見。
當時李峴為三司使,堅持說:“凡事有首惡有從犯,情節有輕重,如果一概處死,恐怕有違陛下寬宏大量的深義,又不符合國家允許自新的法典。再說羯胡擾亂綱常,無人不收到凌辱,二京全部陷落,天子流亡南方,人人各故性命,禮教敗壞。有的是陛下親戚,有的是勛舊子孫,如果全部處以極刑,恐怕違背仁愛寬容的本意。古代賢明的君主用刑,只是殺掉首惡,脅從不問。何況河北殘餘的敵人尚未平定,官吏多被賊人拘限,如果能寬大處理免除死罪,正好開啟悔過自新的道路;如果全部處死,是為堅定叛逆黨羽的決心,誰還敢改過自新歸順國家?困獸尚且鬥爭,何況數萬人呢!”崔器、呂諲,都是死守條文的官吏,不識大體,不知道變通。朝廷爭議了數日,才聽從了李峴所奏,全保全了很多人的性命。
因為他能預料政敵動向、決定大事都如此準確,竟被宦官所排擠,免去知政事,為太子詹事,並充任江南西道勾當鑄錢使。不久升任吏部尚書,知江淮舉選,在洪州設定考場,並擔任勸農宣慰使。第二年,改任檢校兵部尚書,兼衢州刺史。永泰二年(766年)七月因病逝世,時年五十八歲。

宣宗圖閣

大中元年(847年),宣宗詔令李峴等三十七人畫像,續圖凌煙閣

擢拔人才

李峴慧眼如炬,提攜後進,選拔英才,最為著名者,當以李棲筠為首。李棲筠之子是為李吉甫,其孫更是著名的李德裕。李峴為太守時,李棲筠調動為冠氏主簿,兩人遂成布衣之交;後來李峴為御史大夫,李棲筠為詳理判官,二人位上下級,同心同德,李峴對其愛護有加,兩唐書皆有記載。
除此之外,李峴擢選的另一位名士是趙郡李華,薦其為檢校吏部員外郎,兩唐書亦多有記載。李峴去世後,以文而名的李華為其生平作傳。
《舊唐書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六十二》、《新唐書 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五十六》、《故相國兵部尚書梁國公李峴傳》有記載。

歷史評價

正史評價

  1. 《舊唐書》
    贊曰:宗室賢良,枝葉茂盛。最尤者誰?峴獨守正。
  2. 《新唐書》
    贊曰:周之卿士,周、召、毛、原,皆同姓國也。唐宰相以宗室進者九人。李林甫奸諛,幾亡天下。李程和柔,在位無所發明。其餘以材稱職,號賢宰相。秦、隋棄親侮賢,皆二世而滅。周、唐任人不疑,得親親用賢之道,饗國長久。嗚呼盛歟!

先賢議論

  1. (唐)徐浩:“牧宰為政也,作人父母;台省持綱也,為國準繩;皇華將命也,澄汰風俗;宰輔致理也,裁成景化。公以間氣傑出,膺期挺生,忠效代范,親賢太名。利物可以和義,修詞可以立誠。”
  2. (唐)李華:“公為茂德,崇勛之後,享大名尊位,有令兄弟,有賢夫人,有孝男,有孝女,全美如是,雖古烈無之。”
  3. (宋)孫之翰:“肅宗逐李峴,不惟為內臣所制,亦昏暗而然也。峴之名徳,為時信重,作相未逾月,論議風采已能聳動中外;及論毛若虛奸回,致崔伯陽等無罪譴逐,此固易明之事,一縣尉捕殺馬坊卒,非凶暴之甚安敢行法?但李輔國言卒之寃,伯陽等數名臣案覆之具得其狀,獨若虛附會輔國,亦言其寃,肅宗不信伯陽等公正之言,但慿若虛奸回之奏,此豈非為輔國所制而然爾?既為內臣所制,枉逐正人賢相,辨之復以為累且,對侍臣言峴專權逐之逺郡,猶為寛法是果,不能辨事之曲直,察臣之枉正,豈非昬暗也?輔國一閹人,以護從微勞,寵用過分,遂致強橫,撓亂國法,公卿百官承附者眾,峴既相首,論其狀,輔國尋讓位,雖出忿意,是亦知懼也。一閹人方強橫,天子不能制,大臣不敢忤,賢者作相首挫其鋒,若任之歲時,必能制其奸惡,不至於甚;峴方盡心國事,無所畏避,肅宗以為専權而逐之,養成輔國之勢,卒為大惡噫!肅宗中興之主也,以過寵內臣,遂昬懦至此,惜哉!”
  4. (清)王夫之:“程元振得權以來,所譖而誅者來瑱,瑱固有可誅之罪也;所忌而逐者裴冕,猶得刺州以去,未有大傷也;李峴與相不協,柳伉之事,峴且與謀,未嘗先發制峴,而安位自若;省寺台端,類非繇元振以升,而害亦不及,士大夫固優遊群處於朝右,誰禁之使瘖,而讓搏擊之舉於一博士乎?通國痿痹,無生人之氣,何其甚也!”
    (清)趙毅:“安祿山之變,唐臣貴如宰相陳希烈,親如駙馬張均,皆甘心從賊,舔顏為之臣,此即處以極刑,豈得為過。乃廣平王收東京後,希烈等數百人押赴長安,崔器定儀注,陷賊官皆露頭跣足,撫膺頓首於含元殿前,令扈從官視之,並概請誅死。李峴爭之,謂非維新之典,偽官內或陛下親戚,或勛舊子孫,概處極法,恐乖仁恕,況殘寇未平,尚多陷賊者,若盡行誅,是益堅其從賊之心。乃議六等定罪。(《器》、《峴》等傳)《舊書》謂峴此奏全活無算,《新書》亦謂因此衣冠更生,賊亦不能使人歸怨天子,皆峴力也。是皆以器為過當,峴為持平。案是時蕭華自賊中歸,奏雲,仕賊官有為安慶緒驅至河北者,聞廣平王宣恩命釋放,皆相顧悔恨。及聞崔器議刑太重,眾心又搖。(《器傳》)李勉亦奏肅宗曰:“元惡未除,點污者眾,皆欲澡心歸化,若盡殺之,是驅天下以資凶盜也。”由是全活者眾。蓋當日時勢或有不得不從輕典者,然一時權宜,用以離攜賊黨則可,若竟以峴所奏為正論則非也。堂堂大一統之朝,食祿受官,一旦賊至,即甘心從賊。此而不誅,國法安在!乃當時無不是李峴而非崔器,何也?”

家庭成員

高祖:李世民,唐太宗
曾祖:李恪,司空、吳王
祖父:李琨,工部尚書、贈吳王
父親:李禕,兵部尚書,朔方河東節度使、太子太師、贈太尉、信安郡王
夫人:河南獨孤峻,獨孤思貞之孫,獨孤籍之女,唐玄宗信成公主駙馬獨孤明的姐妹。
兒子:大理司直李孝孫
女兒:范陽盧浩妻

史籍記載

《舊唐書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六十二》
《新唐書 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五十六》
《故相國兵部尚書梁國公李峴傳》
《唐故光祿大夫檢校兵部尚書兼衢州刺史充本州團練使贈太子少師上柱國梁國公李公墓志銘並序》

墓志銘

《唐故光祿大夫檢校兵部尚書兼衢州刺史充本州團練使贈太子少師上柱國梁國公李公墓志銘並序》
嗚呼!有唐良弼李公諱峴,字延鑒,今上之三從叔也。曾祖司空吳王諱恪,大父工部尚書、贈吳王諱琨,烈考兵部尚書,朔方河東節度使、太子太師、贈太尉、信安郡王諱禕。代濟盛德,是生我公。幼有殊量,含粹秉哲,學以觀略,文以足言。起家左驍衛兵曹、太子通事舍人、鴻臚丞、河府士曹、高陵萬年河南令,所蒞以尤異聞。遷河南少尹、左金吾將軍、將作監,出守魏郡、零陵、長沙、江陵、鳳翔、蜀、通、潤、衢等郡,再為京兆、江陵尹。初以江陵兼御史中丞,山、嶺、江南、黔中四道都副大使、採訪使,入宗正卿,及為鳳翔太守又兼中丞鑾輿臨幸,知側近兵馬糧料,加尚書左丞,知鳳翔事,車駕還京,充知頓使,遷禮部尚書,轉御史大夫兼京兆尹,加光祿大夫,封梁國公。按三司獄,帝善其議,遷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貶蜀通潤,復為江陵兼御史大夫,充荊南節度觀察處置營田等使。進禮部尚書兼宗正卿,屬犬戎亂華,西都失守,旋旆京邑,又兼御史大夫,充置頓使,擢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左太子詹事,居無何,復檢校禮部尚書兼大夫,充江南西道勾當鑄錢使。改吏部尚書兼大夫,充江南東西、福建等道知選,並勸農宣慰使。尋檢校兵部尚書,餘如故,又以尚書兼衢州刺使,景命不淑,以永泰二年七月八日,薨於官舍,春秋五十五,皇上軫悼,贈太子少師,粵以來歲二月十日,歸葬於京兆長安縣高陽原,禮也,優詔鹵薄威儀,手力幔幕,有加恆數,以飾終焉,公凡宰三縣,典九州,兩為江陵,再尹京兆,五登亞相,六拜尚書,七擁使車,再秉鈞軸,牧宰為政也,作人父母;台省持綱也,為國準繩;皇華將命也,澄汰風俗;宰輔致理也,裁成景化。公以間氣傑出,膺期挺生,忠效代范,親賢太名。利物可以和義,修詞可以立誠。夫其有犯無隱,措枉舉直,無形骸之私,竭股肱之力,權貴斂手,奸回沮色。是以當可言而必言,再入相而再去,良有以也。方將燮和元氣,弘濟生靈,致君唐虞,合德周邵。嗚呼,東陽出守,南國無歸,人之雲亡,吾將安仰。公長兄峘,故戶部尚書兼御史大夫,江、淮南部都統節度觀察處置使,旅櫬雙旐,遠自江鄉,高墳兩中塋,同葬故國。榮哀倏忽,途路悲傷。已焉哉。嗣子大理司直孝孫等,陟岵棘心,寢苫血泣。思綴一遺烈,以志玄堂,乃徵詞於故人,庶傳於樂石。銘曰:
蔚間氣兮生哲人,卓昭代兮羌良臣。麟之趾兮何振振,才濟時兮運遘屯。家多難兮方經綸,使宣風兮牧行春。七持憲兮一徼巡,六曳屢兮二秉鈞。亮帝采兮敘彝倫,唐舊邦兮命惟新。孰賢賢兮我親親,五列乾兮十朱輪。累勳業兮據要津,嘆窄路兮悲短辰。彼穹蒼兮胡不仁,如可贖兮百其身。哀同氣兮墳相鄰,邈千古兮流芳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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