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海(玉林市博白縣博白鎮原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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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海,男,1971年10月出生,漢族,廣西博白縣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2年4月參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玉林市博白縣博白鎮黨委書記(副處長級)。

2021年6月,經玉林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玉林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宏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宏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西博白縣
  • 出生日期:1971年10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2.04—1996.12 博白縣江寧鎮人民政府幹部;
1996.12—1999.10 博白縣江寧鎮團委書記;
1999.10—1999.12 博白縣鳳山鎮人民政府鎮長助理、江寧鎮團委書記;
1999.12—2000.01 博白縣鳳山鎮人民政府鎮長助理;
2000.01—2002.07 博白縣鳳山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2002.07—2006.04 博白縣鳳山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6.04—2009.03 博白縣英橋鎮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
2009.03—2011.05 博白縣英橋鎮黨委副書記、人民政府鎮長;
2011.05—2014.12 博白縣旺茂鎮黨委副書記、人民政府鎮長;
2014.12—2016.05 博白縣旺茂鎮黨委書記;
2016.05—2017.06 博白縣龍潭鎮黨委書記;
2017.06—2019.11 龍港新區玉林龍潭產業園區管委副主任、博白縣龍潭鎮黨委書記;
2019.11—2020.01 博白縣龍潭鎮黨委書記(保留副處長級);
2020.01—2021.02 博白縣博白鎮黨委書記;
2021.02—2021.06 博白縣博白鎮黨委幹部。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1年1月,李宏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玉林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6月,玉林市紀委監委對博白縣博白鎮原黨委書記李宏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宏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私下打聽案情,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紅木家具、勞力士手錶等禮品、禮金,向上級領導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旅遊活動安排;隱瞞不報個人房產;對征地拆遷工作失管失察,造成重大財政資金損失;騙取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大搞權錢交易,在工程項目、征地拆遷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宏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玉林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玉林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宏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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