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孫宸

李孫宸

李孫宸(1576—1634),字伯襄,廣東廣州府香山縣(今廣東中山市)小欖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光宗泰昌元年(1620)掌內書堂,晉掌春坊左庶子。天啟五年(1625)進南國子祭酒,次年晉詹事府侍讀學士,教習庶吉士;晉南禮部右侍郎,攝禮、戶兩部尚書事中。崇禎元年(1628)晉禮部左侍郎,掌翰林院察典。三年回禮部視事,晉禮部尚書。崇禎六年(1633)三上疏乞退歸隱,奉旨慰留;崇禎七年(1634)病故於任,終年55歲。著有《建霞樓集》10卷、《詩集》21卷、《翔齋稿》、《南沐齋稿》、《北舟小草》及《兩欖風景地勢圖說》等。

基本介紹

  • 本名:李孫宸
  • :伯襄
  • 所處時代:明代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廣東廣州府香山縣小欖
  • 出生日期:1576年
  • 逝世日期:1634年
  • 主要作品:《建霞樓文集》、《詩集》、《翔齋稿》、《南沐齋稿》、《北舟小草》及《兩欖風景地勢圖說》等
  • 官職:禮部尚書
個人簡介,人物經歷,

個人簡介

光宗元年(1620年)掌內書堂,晉掌春坊左庶子。天啟五年(1625年)進南國子祭酒,次年晉詹事府侍讀學士,教習庶吉士;晉南禮部右侍郎,攝禮、戶兩部尚書事中。崇禎初年(1628年)晉禮部侍郎,掌翰林院察典。三年回禮部視事,晉禮部尚書。六年三上疏乞退歸隱,奉旨慰留;七年病故於任,終年55歲。著有《建霞樓集》。

人物經歷

萬曆四十一年,,授翰林院庶吉士,四十三年完成六科考試之後,準假回鄉辦理先人骨骸安葬事。其間,曾登羅浮、游西樵,與農夫樵漢牧人等相處,共敘山茶素餐,所到之處,皆有賦詠,亦曾遊覽香山勝境虎遜岩,有詩志其事。經年返回京師復命,授職掌內書堂,繼則掌管左春坊左庶子,奉命纂修文章書翰。天啟五年,遷國子監祭酒,六年升詹事府侍讀學士(掌管皇后與太子家事、教太子讀書等事務)兼庶吉士教司。旋晉升南京禮部右侍郎兼署禮部、戶部尚書事。崇禎初(公元1628年)再升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察典、經筵講官。時通州、薊州、遵化等城為清軍攻陷,京師告急戒嚴,孫宸上疏陳述應變方略7條,並與閩粵籍京官上德勝門協助將士守城,發誓以身殉國,倡議捐薪俸,變賣金飾用以犒勞守城將士。其時,很多官吏到市上搶購馬匹,備為逃難所用,孫宸卻說:“君辱臣死,買馬何用”,充分體現其報國忠君思想之牢固性。
崇禎三年,孫宸返禮部視事,翌年10月晉南京禮部尚書,七年病故於任內,終年53歲。追贈太子太保,諡文介公。其曾祖父惇、祖父詒德、父厥永,均封光祿大夫、太子太保,追贈南京禮部尚書銜。子果植,孫世綸蔭入監讀書。
傳世著作:《建霞樓文集》10卷、《詩集》21卷、《豐羽齋稿》、《南沐齋稿》、《北舟小草》等。
附李孫宸詩一首:
園欖連理樹並序
園欖山頭有雙樹連枝者,下有古墓存焉,與諸子巽而賦之。
雙根古樹接連垂,下有荒墳事可疑。
應是芳魂曾未死,故將幽恨表連枝。
想像泉台事豈真,來生未盡宿生因。
人間歡合隨流水,得似雙枝歲歲新。
白楊煙雨晝冥迷,何處牛羊下古提。
獨有關情雙鬲?,春來偏傍墓枝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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