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朝鮮半島獨立運動家)

李在明(朝鮮半島獨立運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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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이재명,1887年—1910年),又名秀吉,近代朝鮮半島獨立運動家,平壤人。早年移民美國,後歸國從事暗殺活動。繼安重根刺殺伊藤博文之後,他在漢城刺殺韓國親日派領袖李完用,雖然未能成功,但仍被判處死刑。1962年被韓國政府追敘建國勳章總統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在明
  • 外文名:이재명
  • 別名:李秀吉
  • 籍貫:平壤
  • 出生日期:1887年10月16日
  • 逝世日期:1910年9月30日
  • 畢業院校:日新學校
  • 主要成就:行刺李完用
人物生平,軼事典故,人際關係,後世紀念,

人物生平

1887年10月16日,李在明生於平安道首府平壤,早年喪父,後信仰基督教,就讀於平壤的教會學校日新學校,1904年應募美國勞工移民公司,前往夏威夷。1906年3月移居美國本土深造學習,並加入了安昌浩在舊金山創立的韓僑組織共立協會。
1907年夏,發生海牙密使事件,日本利用李完用等親日派逼迫朝鮮高宗引咎退位,訊息傳到美國,共立協會開會,決定派人回國剷除賣國賊,李在明自願報名。同年10月9日,他回到了朝鮮半島。歸國後奔走於中國和俄國境內,尋訪同志,策劃狙擊親日派的行動,同時也在謀劃暗殺韓國統監伊藤博文。1909年1月,伊藤博文挾朝鮮純宗西巡平安道,他打算在平壤火車站暗殺伊藤博文,但又考慮投鼠忌器,可能會傷及純宗,於是作罷。其後他又與同志金丙祿從漢城前赴海參崴,等待時機。聽到安重根在哈爾濱擊斃伊藤博文的訊息後,李在明等歸國。
其後,李在明的重心又轉向李完用為首的賣國賊。1909年11月下旬,李在明來到平壤,在慶興學校的書籍縱覽所夜學堂與幾名同志謀劃具體的刺殺計畫,決定以總理大臣李完用和親日組織一進會頭目李容九為目標。12月7日確定分工,隨後趕赴漢城行刺。12月22日上午,李完用前赴鐘峴天主教堂(明洞聖堂),出席比利時國王利奧波德二世的追悼會,事先得知的李在明扮成賣栗子的小販,在教堂外等待時機。11時,李完用離開教堂,在乘黃包車返回途中,李在明掏出短刀衝出來,先刺向車夫朴元文(一作朴永文),然後騰身一躍,刺殺坐在車上的李完用,刺中腰部,李完用逃走,李在明從背後刺中肩部,並對圍觀的民眾說:“今日吾為同胞殺此公仇,快哉快哉!”連呼“大韓萬歲”。隨後巡查去抓他,他想反抗,但被巡查刺傷肩膀,最終被捕。朴元文當場死亡,李完用則身負三處重傷,僥倖保住性命。
李在明被捕受審時,大義凜然,滔滔不絕,聲稱稱李完用犯有八宗罪,並表示自己沒有協助者,而朝鮮半島2000萬同胞都是贊成者。儘管有愛國律師安秉瓚等為之極力辯護,但京城地方法院還是於1910年5月18日以謀殺李完用未遂、故意殺害朴元文以及意圖殺害李容九等罪狀,宣判李在明的死刑,金丙祿、李東秀、趙明鎬等11名同志判處5-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李在明不服,提出抗訴,7月12日和8月13日,裁判長楠常藏兩次宣布維持原判。1910年9月30日執行絞刑。

軼事典故

李在明在1907年回國時,娶了載寧進礎學校女教員吳仁星為妻,但吳仁星不關心國家興亡,只在乎個人生活,所以夫妻經常吵架,婚姻生活很不如意。1909年從海參崴回來後,他用槍威脅吳仁星,以致吳仁星無法到校上課,躲進了朋友家裡。李在明就在村口胡亂放槍,聲稱要殺光賣國賊,發泄心中不滿,全村都被他攪得不安生。進礎學校校長金正洪請當地保強學校校長金九勸說李在明,李在明傾訴了自己的志向,並掏出了一支手槍和李完用等人的照片。金九勸道:“做大事的人,應有做大事的風度,怎么可以用武器威脅自己的妻子,並且還開槍騷擾鄉民?這是一種修養不夠的無知行為。”金九的朋友盧伯麟還說服李在明交出手槍,李在明接受勸說,勉強交出手槍。後來金九、盧伯麟從沙里院上車去漢城,李在明趕來請求歸還手槍,盧伯麟說到漢城後再還,因此後來李在明是用短刀行刺而不是用槍。金九聽說行刺失敗後,也很後悔當初沒收李在明的槍。

人際關係

妻子:吳仁星(1890年—1919年),在李在明死後曾來中國從事獨立運動,1919年回國,受到日本殖民當局逮捕與監視,不久病死

後世紀念

  • 1962年,韓國政府追敘李在明建國勳章總統章(因李在明沒有直系親屬在韓國,所以至今仍由韓國政府保管)
  • 2001年12月,被韓國政府選定為“本月獨立運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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