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合法

李合法(1914·2~1975·6),河北省南樂縣近得團村人,家境貧寒,未上過學。1936年大災荒,雙親因飢餓去世,李一人逃荒討飯至山西地界幫地主種地一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合法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14年
  • 逝世日期:1975·6
  • 出生地:河北省南樂縣
人物介紹,人物事跡,

人物介紹

1937年“七·七”事變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工農紅軍北上抗日,紅軍四支隊途經團村時,由李峰介紹加入支隊當戰士,次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1938年後,先後任班、排、副連長職務.在河南、河北等地,與日寇開展游擊戰,作戰勇敢頑強。抗日戰爭勝利後,李隨軍南下,參加了解放戰爭和土地改革運動。
1955年李轉業至邵陽監獄勞改科任副科長。1960年調斗笠山煤礦五工區任黨總支書記,主管犯人改造工作,經常下井檢查犯人生產勞動情況,並親自參加體力勞動。當年該工區評為全礦紅旗單位。
1963年10月調入津市監獄(涔澹農場),在修堤工程指揮部工作,主管犯人生活衛生。李年近半百,身患肝炎多年,體質消瘦,經常柱著拐杖上工地,有時氣溫在攝氏零度以下,李仍冒著冰雪深入現場檢查,了解犯人一伙食及環境衛生情況,保護了勞動力,保證了工程進度和質量,受到指揮部的表彰。
1965年任農場醫院院長職務,嚴以律己,生活儉樸,從不搞特殊化,全家6口人擠在不到45平方米麵積的茅草房裡,從無怨言。

人物事跡

李在醫院工作期間,將原住院部、門診部的簡陋茅草房改建成磚瓦樓房。為了節省經費,李親自帶頭燒磚、擔磚,發動全院
乾職工搞義務勞動,為國家節省開支。李工作不分份內份外,監房值班、門診掛號樣樣都乾。李身患肝炎,每當肝炎發作時,邊吃藥邊工作,晚上還擠時間寫了2萬字的學習心得,被評為學習毛主席著作積板份子。李患肝病30多年,從未放棄工作,直到肝硬化腹水臥床不起,於1975年6月病逝。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