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南公

李南公,字楚老,鄭州人。進士及第,調浦江令。南公為吏六十年,乾局明銳,然反覆詭隨,無特操,識者非之。子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南公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鄭州
  • 性別:男
郡猾吏恃守以陵縣,乾局明銳,

郡猾吏恃守以陵縣

郡猾吏恃守以陵縣,不輸負租,南公捕系之。守怒,通判為謝曰:“能按郡吏,健令也。”卒置諸法。知長沙縣,有嫠婦攜兒以嫁,七年,兒族取兒,婦謂非前子,訟於官。南公問兒年,族曰九歲,婦曰七歲。問其齒,曰:“去年毀矣。”南公曰:“男八歲而齔,尚何爭?”命歸兒族。熙寧中,提舉京西常平、提點陝西河北刑獄、京西轉運副使,入為屯田員外郎。南公有女皆適人,而同產女弟年三十不嫁,寄他妹家,為御史所論,罷主管崇福宮。
為河北轉運副使。先是,知澶州王令圖請開迎陽埽舊河,於孫村置約回水東注,南公與范子奇以為可行,且欲於大吳北進鋸牙約河勢歸故道。朝廷命使者行視,兩人復以前議為非,云:“迎陽下瞰京師,孫村水勢不便。”又為御史所論,詔罰金。
加直秘閣、知延安府。夏人犯涇原,南公出師搗其虛,夏人解去。進直龍閣閣,擢寶文閣待制、知瀛州,拜戶部吏部侍郎、戶部尚書。歷知永興軍、成都、真定、河南府、鄭州,擢龍圖閣直學士。
初,哲宗主入廟,南公修奉,希執政指,請祔東夾室,禮官爭之不得。及更建廟室,坐前議弗當,奪學士,未幾,復之,遂致仕。卒,年八十三。

乾局明銳

南公為吏六十年,乾局明銳,然反覆詭隨,無特操,識者非之。子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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