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以唐

李以唐

李以唐(1556——1601),字伯堯,號欽所,明神宗時監察御史,以鐵面無私、清正廉潔、一心為民、兩袖清風、不畏皇帝、逆鱗直諫而著稱,神宗敕命御封文林郎,後擢升監察御史,是邯鄲和村李氏順系第九代祖,冀南武安縣(明時屬磁州)和村鎮(今河北省邯鄲市峰峰礦區和村鎮和村)人。被當地百姓尊稱為“李大官”,其軼事口口相傳廣泛流傳於冀南民間。

基本介紹

  • 本名:李以唐
  • 別名:李大官
  • :伯堯
  • :欽所
  • 所處時代:明代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武安縣和村鎮(今峰峰礦區和村)
  • 出生日期:公元1556年(明嘉靖三十五年)
  • 逝世日期:公元1601年(明萬曆三十一年)
  • 主要作品:《高烈女祠記》
  • 主要成就:勸諫礦稅致神宗盛怒,日夜候旨不懼,及按浙時所得悉以濟邊抗倭。
人物生平,人物評價,軼事典故,親屬成員,

人物生平

李以唐生於明嘉靖三十五年,明萬曆三十一年,卒於任內。死後囊無餘金,兩袖清風。享年四十五歲。其始祖為元末明初人李仕名,其上“因元末戰亂而散亡殆盡”,傳至李以唐為第九代。自明清以來,李氏一直是武安南部地區名門望族。
其“生而穎異,寡而笑,慎取與,好讀書,不輟伏臘。憎女色如仇。”自幼聰慧過人,喜愛讀書,無論寒暑,秉習懸樑刻骨精神,刻苦鑽研,從無懈怠。幼時入縣學,因成績優異,即被拔為廩生。明萬曆壬午年間(1582年)中舉,次年(1583年)殿試得中二甲,賜進士出身(現北京國子監進士碑有記載),遂被委任山東兗州府金鄉縣縣令。入境之日,見縣境荒蕪土地頗多,旋立賞罰,告示全縣,鼓勵百姓開墾荒地,以充糧秣。數月之後轄境內耕地驟增,使庶民食有糧。一年,金鄉大災,李以唐令全縣開倉賑災,確保全縣無一餓殍。次年,瘟疫流行,又令全縣開設湯棚,以藥投之,防疫療疴,對於孤寡老人,令全縣登記造冊,按人頭髮糧發衣,使之安度晚年。對於境內的知識分子,重以道德禮儀教育,鼓勵認真讀書,故在萬曆十六年(1588年),全國分省考試中,金鄉縣中舉者在全國最多。同時,在政治和經濟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新政,如均賦稅、勸農桑、裁冗費、禁吏役、清衙宇,使全縣在短短几年內政通人和,百姓豐衣足食,人民娛樂昇平,全縣父老皆交口稱頌,並為李以唐修祠堂、立碑石,彰其功德,以示不朽。
由於政績卓著,明神宗在萬曆十六年,親詔諭旨表彰,同時受皇封的還有其父李蕃,母王氏和妻何氏。萬曆十七年(1589年),李以唐擢升浙江道監察御史,更是堅守“先天下之憂而憂,後 天下之樂而樂”的信條,以社稷為重,履諫官之責,不畏強權,不畏皇威,敢於逆鱗直諫。萬曆十八年(1590年),江南地區大旱,五十天不下雨,且地震,日蝕連續發生,李以唐朝堂直諫:“上天為何降此大災,是向聖上示警”,隨後慷慨陳詞,歷數神宗弊端,如儲君不定、奏章不發、濫征礦產稅等等,神宗一時震怒,“如若再言,定斬不饒”,但李以唐毫無懼色,並針對上述弊政,提出三策和十法十戒,望神宗採納。
1591年,李以唐奉旨出京,任浙江巡按,在辦案中,所收繳貪官贖罪銀兩數額頗大,“俱悉數濟邊”,全部獻給邊防,以充軍餉,自己未留半文。回京後,告病歸里。回鄉後,對於當地一些官宦仕紳的拜訪,閉門謝客,一概不見,對當地政府所有政事,一律不參與,如無公事,從不入縣衙。養病期間,他在家鄉自設塾堂,聘請教師為家鄉子弟授課。其間當地遇災,李以唐出金百餘,購糧賑災,致使一鄉之民無一人出外逃荒要飯。1594年父喪,李以唐祖結廬讀禮守孝三年。
庚子年,奉旨還朝,依舊不畏強權,參劾奸佞,因鐵面無私監斬番囚楊一龍,而名聲大震,滿朝文武皆心生敬意。1601年農曆八月,遽卒於京郊,死後清理遺物,發現有大批奏章草稿,內容俱是勸皇帝“寡嗜欲,卻財物,親君子而遠小人”之類,凜凜正氣,可見一斑。歷宦二十年,一生簡樸,僅用一老僕,祖上遺產盡讓與兩個弟弟,死後囊無餘金,家無餘產。明朝于謙曾有詩曰“清風兩袖朝天去,免得閭閆話短長”,正是李以唐一生清正廉潔的寫照。
故後二十四年,靈柩回故里,因功德昭彰,而入武安縣鄉賢祠,縣府並在城內青塔旁專為李以唐建一牌坊,名“恩綸坊”,以示紀念。次年,踩瑩地於武安縣北寨子村,與何氏合葬。

人物評價

有詩讚日:“兩任縣官浙江道,西台御史七代尊”。

軼事典故

古人乘風雖已去,卻留佳話世代傳。李以唐雖已故500多年了,但關於李大人的佳話軼事仍在民間廣為流傳,簡要搜尋一二僅供品讀。
(一)、大義滅親除惡弟
相傳,李以唐進京為官後,雖身居要職,但卻很清廉,從不接受任何賄賂,當時的府邸也很是簡陋。曾有許多達官貴人想與之攀附,送去大量奇珍異寶,均被李大人嚴辭謝絕了。李大人心胸坦蕩,常對家人說:“當官就是為國為民,豈能摧眉折腰事權貴。”在家鄉,也曾經流傳著“為官清廉難以顧家,大義滅親巧除惡弟”這樣的佳話。李大人為官後,家中留有父母雙親和兩個兄弟。其二弟得悉大哥官居西台御史,就在鄉親們中大肆宣揚,大量斂財,愈演愈烈,進而變成了魚肉百姓、強搶民女、四處為虐的惡霸。父母見其屢教不改,只好將此事書於李大人。李大人書信相勸,也無濟於事。不久,其弟身上生了天瘡,本是很簡單的病,但父母與李大人商量後,決定藉機除掉這個殘害百姓的孽種。李大人暗中與大夫溝通,終於結束了這惡徒的性命。百姓得知後奔走相告,張燈結彩。後來,當聞聽其內幕時,無不對李大人肅然起敬。
(二)、剛正不阿論忠奸
據《明史》上說,萬曆二十九年正月,黃州稅監陳奉宴客,放火箭玩耍,把老百姓的房子燒了。百姓擁到陳奉的門口討說法,陳奉派兵鎮壓,打死了不少老百姓,又將死者的屍體切碎扔在路上震懾百姓。湖廣巡撫支可大——當地的最高監察官員——“噤不敢出聲”。時任湖廣僉事馮應京是個清官,在當地懲治貪官污吏,聲望甚高。馮應京上疏向皇上告陳奉的狀。陳奉也反過來告馮應京的狀,說他阻撓皇命,欺凌皇上派來的特使。皇上偏聽陳奉,發了怒,將馮應京貶官發配到邊遠的地方去。這時監察御史李以唐挺身而出,上疏彈劾陳奉,歷數陳奉之惡由,請求皇上原諒馮應京。還說皇上把豺狼派到了天下各地,專門吃好人。後來雖然不了了之,但李以唐作為御史敢於直言、剛正不阿的事跡永為後人稱頌。
(三)、故里設塾育桃李
父親去世後,李以唐回到和村家鄉守孝3年。他看到家鄉的孩子們整日玩耍,無人教導,於是就想方設法辦起了3處私塾,除聘請教師授課外,還親自教授輔導孩童。李大人教書很認真,也很有耐心,深受學生們的喜愛。外村聽說了,也不顧路途遙遠,都慕名將孩子送來上學。雖然當時辦學條件和時間有限,李大人卻為和村深厚的文化底蘊打下了基礎,開創了和村古代教育的一個先例。
關於李以唐的故事民間流傳還有很多,雖無從一一考證,但是他那一心為民、教書育人、清正廉明、剛直無私的形象,幾百年來深深地映在當地老百姓心目當中。

親屬成員

始祖李仕名,父親李蕃,母親王氏,妻子何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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