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鴻鈞(民國地主惡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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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鴻鈞(1905~1957)隴縣城關鄉朱家寨村人,地主分子。祖父朱正午,清末五品銜職官,四川補用縣丞,後為縣紳;伯父朱家訓,北洋政府時期國會議員;父朱守訓,字靜齋,陝西省議會第三屆議員,本縣巨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鴻鈞
  • 外文名:Zhu Hong Jun
  • 生日:1905
  • 逝世時間:1957
  • 籍貫隴縣城關鄉朱家寨村
朱鴻鈞繼承祖業,依靠父輩的權勢,欺壓剝削貧苦農民,成為本縣首富。其剝削形式主要有僱工、地租、高利貸和通過辦工商業高利盤剝。朱家在全縣10多個村擁有耕地700餘畝,其中朱家寨村300多畝(占該村98戶農民耕地總面積的48%),溫水區把關口60餘畝,僱傭大量短工和8名長工耕種,家中還雇女僕數人,長期榨取他們的剩餘勞動。其餘土地出租,收取租糧或租金。朱家的房院在縣城有23處,在西安等地還有數處。除自用和出租外,開設10多個商店和釀酒等作坊,僱傭店員和作坊工人20餘人。同時進行高利貸剝削,1941年前後,其父朱守訓托人在火燒寨等地購買玉米近萬斤,令鄉紳彭魁通過保甲長在麥收前放給把關口一帶的貧苦農民,夏收後收取同等數量的小麥;其弟朱鴻猷在溫水一帶放債糧食達3萬餘斤,春放夏收,利率高達50%,當年無力償還者,本利均作為本金,次年按利率計收。朱有錢有勢,勾結官府,橫行霸道,虐待毒打長工。民國34年(1945),以幹活不力為名,叫來警察,在院內毒打長工朱崇福、馬江海,將二人打成重傷,哭救之聲傳至院外,有人為了營救受害者,將其家柴垛點燃,因急於救火,始罷。朱還曾乘人之危,在天成、東南等地,先後強購所謂“風水寶地”多處,預作墳地,妄圖永保富貴。
土改時,朱被定為地主分子,廣大民眾對其進行了說理鬥爭,將其多餘的土地財產沒收,分給了貧、僱農,後被人民政府判刑關押教育。七十年代,縣上曾將其剝削壓迫貧苦農民的真人真事以大型雕塑形式在朱家寨村地主莊園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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