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韋尼

朱韋尼(al-Juwaini,1028~1085) 伊斯蘭教遜尼派教義學家,艾什爾里派的主要代表之一。一譯“楚瓦伊尼”。全名艾布·麥阿利·阿卜杜勒·麥利克·本·阿卜杜拉·朱韋尼。

1059年,他被迫逃亡希賈茲。在麥加麥地那宣傳艾什爾里教義的正統性,推崇沙斐儀派教法學說,反對什葉派和穆爾太齊賴派的教義主張,因其在教法和教義方面造詣較深,其名聲大噪,成為麥加、麥地那兩聖地的伊瑪目,故有“伊瑪目·哈拉邁因”(Imam al-Haramayn,即兩聖地教長)之稱。1063年,塞爾柱王朝素丹艾勒卜·艾爾斯蘭執政後,艾什爾里派的學者受到禮遇,王朝首相尼扎姆·穆勒克聘請朱韋尼擔任內沙布爾尼采米亞大學首席教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韋尼
  • 外文名:al-Juwaini
  • 別名:艾布·麥阿利·阿卜杜勒·麥利克·本·阿卜杜拉·朱韋尼
  • 出生日期:1028年
  • 逝世日期:1085年
  • 職業:伊斯蘭教遜尼派教義學家
  • 主要成就:艾什爾里派的主要代表之一
人物生平,主要成就,主要思想觀點,

人物生平

1028年生於波斯內沙布爾附近一小鎮,出身於宗教學者家庭。其父為內沙布爾沙斐儀學派領袖,並講授教法學。早年隨父學習經訓、教法。
1046年,其父去世後繼承教職在內沙布爾清真寺講授教法,時年18歲。他一邊教學,一邊跟隨艾什爾里派教師學習該派教義,遂成為該派學者。
1054年遷居巴格達,致力於哲學、邏輯學、教義學研究。次年,塞爾柱人入主巴格達後,禁止宣傳艾什爾里派教義和沙斐儀教法。

主要成就

他在教學活動中,以邏輯學的概念和範疇,闡明沙斐儀派教法和艾什爾里派的新凱拉姆學的基本原則,培養了大批學者,其中著名的有安薩里,從此使艾什爾里派教義廣泛傳播,成為正統的官方信仰。朱韋尼一生著有教義學、教法學哲學、倫理學大量著作,但大多散佚。朱韋尼繼巴基拉尼、巴格達迪之後,進一步發展了艾什爾里派的教義學說。他在論證教義時注重理性思辨,運用邏輯概念推斷,具有哲理性。

主要思想觀點

⑴關於世界的本原。他認為,所謂“世界”(‘Alam)是指除了真主以外的一切存在物的總稱。世界是由永恆的、無始的造物主所創造的實體和偶性構成的。實體和偶性是有始的,故世界也是有始的。世界的存在證明了造物主的存在。
⑵關於真主的屬性。他認為,真主的屬性可分為兩類;一為本原性的(Nafsi),一為敘述性的(Ma‘nawi)。本原性的屬性是指真主是永恆的,獨一的存在者。真主的獨一性有兩層意思:第一,教法上所謂“一”(al-Wahid)意味著完美不可分,即不能分割真主,第二沒有同真主可匹配的東西,即不能將真主擬人擬物,反對多神崇拜。敘述性的屬性是指真主有能力、有知識、有意志,但真主的這些屬性是創造者的屬性,不能與人的屬性等同,它不能被意欲,只能用語言比喻敘述,《古蘭經》是真主無始的永恆的語言,它是真主內在的靈知,不能與世人一般所謂的語盲相提並論。
⑶關於認識論。他把認識('Ilm,即知識)區分為永恆的(Qadim)和偶成的(Hadith)兩類。前者是造物主的內在屬性,是一種逾時空的絕對的無限知識(靈知之靈知),後者是人類在有限範圍在後天獲得的認識(Kasbi),它是偶成的有比量的(Nazari),是由正確的推理而得到的。認識的推理要有論據,而論據包括基於理性的和基於傳聞的兩種。理性的論據是得到所存在的對象所證明了的,傳聞性的論據是指可靠的傳述系統提供的證據。理性是必然性的認識,是推理的依據,但理性又不是必然知識的全部。
⑷關於善惡觀。他反對穆爾太齊賴派關於善惡之判斷標準取決於理性的觀點,認為善和惡並不是事物本身是善或是惡的屬性,它由真主的令行或禁止來判定。真主所令行的就是善,真主所禁止的就是惡,真主以其規定的教律賞善罰惡。把人們的一般習慣、自然意向、常規俗理作為判斷善惡的標準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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