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玫(金庸的第二任妻子)

朱玫(金庸的第二任妻子)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朱玫(?-1998年11月8日),金庸的第二任妻子,亦是其患難之妻。

1956年5月1日,朱玫與金庸結婚。金庸草創《明報》,備嘗艱辛,朱玫與他患難與共,還曾變賣首飾支撐《明報》。等到事業成功,婚姻卻出現裂痕。1998年11月8日,朱玫病死在香港,而替她拿死亡證的則是醫院員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玫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逝世日期:1998年11月8日
  • 職業:新聞記者
人物經歷,個人生活,

人物經歷

金庸草創《明報》,備嘗艱辛,朱玫與他患難與共,還曾變賣首飾支撐《明報》。1959年他們的大兒子查傳俠出生後,正是《明報》草創之際,篳路襤褸,備嘗艱辛,朱玫與他患難與共,成為最早的、也是唯一的女記者,夜半渡口留下了他們夫妻的身影,還有一杯咖啡兩個人分享等故事。那確實是一段令人難忘的相濡以沫的歷史。
《明報月刊》初創時期,金庸全力以赴,日夜忙個不停,那時他們家在九龍,已有二男二女,朱玫除了照顧孩子,幾乎每天從家中送飯到港島。1968年的《明報》編輯會議記錄中都表明,朱玫常以"查太"身份出席。《華人夜報》創刊,她擔任社長,之後還是《明報晚報》的採訪主任。
等到《明報》穩居香港大報地位,《明報》王國頗具規模,在事業成功之時,由於金庸有婚外情,他們的婚姻出現了裂痕,最終走向離婚。朱玫則提出了兩大離婚條件:一是金庸付一筆錢作為補償;二是要繼任者去扎輸卵管,才可與金庸結婚。朱玫這樣做,是為她的孩子著想。據說金庸答應了這兩個條件。自然這些都無法得到確證,離婚則是事實。他與朱玫離婚,"得不到好朋友們的諒解。"
林燕妮在《香江第一才子--查良鏞》文中寫到朱玫"也屬性剛之人",《明報周刊》總編輯雷煒坡結婚時,在郊外舉行婚禮,她也到場祝賀。金庸問:"要不要我送你回家?"朱玫只回以淡淡一句:“不用了。”
最後,朱玫在孤獨和貧困中度過後半生,1998年11月8日她病故於香港灣仔律敦治醫院,享年六十三歲。替她拿死亡證的,既不是她的前夫,也不是她的兒女,竟然是醫院的員工,晚境之淒涼令人唏噓,與金庸晚年的風光更是構成了巨大的反差。
“我對不起朱玫……”金庸對記者說。

個人生活

朱玫與前夫金庸共生育四個子女,長子查傳俠、次子查傳倜、長女查傳詩、次女查傳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