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春月

朱春月,曾任北京市懷柔區泉河街道釣魚台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2021年4月,“懷柔區泉河街道釣魚台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朱春月私車公養問題”被北京市紀委監委作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北京市懷柔區泉河街道釣魚台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人物事件

2021年4月,北京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5起近期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懷柔區泉河街道釣魚台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朱春月私車公養問題。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朱春月多次違規使用村集體用車加油卡為私家車加油,金額總計人民幣5000餘元。朱春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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