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山東省魚台縣人民法院法官)

朱志(山東省魚台縣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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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Zhu Zhi,1958-2010),原山東省魚台縣人民法院王魯法庭副庭長,男,漢族,中共黨員,大專文化,1958年10月13日出生。1989年進入山東省魚台縣人民法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志
  • 外文名:未知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信仰:未知
  • 性別:男
個人介紹,先進事跡,社會評價,

個人介紹

2010年6月15日,朱志同志因積勞成疾患腦溢血不幸去世,年僅52歲。
朱志

先進事跡

朱志1989年10月調入魚台法院。從進法院的第一天起,就給自己定下了座右銘:實在做人,乾淨做事,勤懇工作,用心服務。他紮根在基層人民法庭21年,始終牢記黨的宗旨,努力踐行人民法官為人民的承諾,心繫民眾,秉公執法,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績。他審理的2000多起案件,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引發上訪,80%的案件都是以調解方式結案,化解了糾紛,樹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贏得了人民民眾和社會各界的讚譽,被譽為“真情為百姓,公正促和諧的基層好法官”。

社會評價

中共魚台縣委、濟寧市人民法院、濟寧市委政法委先後發出《關於開展向朱志同志學習活動的通知》,全市政法系統和魚台縣廣泛開展向朱志同志學習活動。同時,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為朱志追記個人一等功。
4月15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中共濟寧市委追記朱志同志一等功表彰大會在縣政府二樓會議室召開。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傅國慶,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步士金,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勇,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張曉玉,縣委副書記、縣長杜昌華,縣政協主席姚光明,縣人大常委會第一副主任卞思華,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張本立,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廣洪等出席會議。
傅國慶在講話中強調,開展向朱志同志學習活動,要與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堅定信念、發揚傳統、執法為民”和“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有機結合起來,以學習朱志同志的先進事跡和崇高精神為動力,深入推動各項工作和建設;要認真學習朱志同志紮根基層、愛崗敬業、甘於奉獻的職業情操,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強化民眾觀念,加強職業素養,規範司法行為,改進司法作風,提升司法能力,以身邊的先進典型審視自我、反省自我、激勵自我,樹立和維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良好形象。  步士金指出,朱志同志在法院工作的20多年來,始終牢記黨的宗旨,努力踐行人民法官為人民的承諾。他審理的2000多起案件,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引發上訪,80%的案件以調解方式結案,化解了糾紛,樹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全市政法系統要把學習朱志同志的先進事跡與深入開展 “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和創先爭優等活動結合起來,與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結合起來,造就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幹警隊伍。  張曉玉在致辭中說,向朱志同志學習,要在實踐上抓落實,在行動中見成效。要把向朱志同志學習與“堅持科學發展、構建和諧魚台”的實踐結合起來,與深化“夯基創優育先鋒”活動結合起來,與政法系統正在開展的“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結合起來,與本部門本單位工作實際結合起來,用先模的精神感染、激勵全縣每一個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和幹部職工,真正把學習朱志同志先進事跡煥發出的工作熱情轉化為加速發展、加快轉型、推動跨越的強大動力,努力開創各項工作新局面,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跨越發展。  張勇主持會議,省高級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訓處處長韓成峰宣讀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為朱志同志追記個人一等功的決定;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王勝利宣讀了中共濟寧市委關於開展向朱志同志學習活動的決定;魚台法院竇紅作朱志同志事跡報告;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民政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我縣部分政法幹警參加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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