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達縣科技局

札達縣科技局主要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札達縣科技局
  • 地點:札達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札達縣科技局(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和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縣科技管理;引導科技中介機構、民營科技機構開展活動;協調、組織全縣科技普及,推進全縣技術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三)組織編制全縣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年度計畫;研究確定全縣科技優先發展領域和重點扶持產業、行業;負責全縣科技“三項經費”和科技發展資金管理。  (四)編制並組織實施本縣科研、火炬、星火等科技開發和成果推廣計畫;組織推薦申報國家級、省級科研項目和火炬、星火等科技項目,參與國家銀行貸款支持的科技開發計畫的管理;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特色產業,並推薦申報國家、省、市級高新技術企業(項目、成果、產品);會同有關部門對科技園區進行規劃。  (五)對科技成果和智慧財產權進行管理。設立縣智慧財產權(專利)辦公室,做好智慧財產權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管理,保護智慧財產權;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統計、科技檔案等工作;負責全縣科學技術獎勵和技術市場登記;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風險投資、技術作價入股的管理工作。  (六)指導和協調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科教興縣戰略;組織開展科技創先活動,參與實施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推動全縣科技進步。  (七)歸口管理全縣國際、國內的科技合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引進,組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參與對全縣科技人員的管理、培養和引進工作。  (八)、做好防震減災的職能管理工作。設立縣地震測防站,負責全縣地震監測預報和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等工作。  (九)、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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