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指契約

股指期貨契約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準化協定,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股指期貨契約價值為股指期貨指數點乘以契約乘數。契約以指數點報價。最小變動價位為0.2指數點,契約交易報價指數點為0.2點的整數倍。契約月份為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12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期指契約
  • 外文名:Futures contracts
  • 制定期貨交易所
  • 屬性:標準化協定
  • 要素:契約標的
股指期貨契約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準化協定,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貨契約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契約標的。即股指期貨契約的基礎資產,比如滬深300(5230.341,-120.29,-2.25%)指數期貨的契約標的即為滬深300股票價格指數。
(2)契約價值。契約價值等於股指期貨契約市場價格的指數點與契約乘數的乘積。
(3)報價單位及最小變動價位。股指期貨契約的報價單位為指數點,最小變動價位為該指數點的最小變化刻度。
(4)契約月份。指股指期貨契約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時間。指股指期貨契約在交易所交易的時間。投資者應注意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可能有特別規定。
(6)價格限制。是指期貨契約在一個交易日中交易價格的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
(7)契約交易保證金。契約交易保證金占契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方式。
(9)最後交易日和最後結算日股指期貨契約在最後結算日進行現金交割結算,最後交易日與最後結算日的具體安排根據交易所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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