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核定律

朝核定律指朝鮮自2002年10月朝核危機以來的各種表現,在棄核問題上表現出的連續性和一貫性。

定律一,定律二,定律三,

定律一

朝鮮善於在六方會談究竟是“開”還是“不開”問題上反覆。
在遭到聯合國安理會制裁之後,今年4月和7月朝鮮數度強調“永遠不再參加六方會談”,並將竭盡全力增強自己的核威懾力。對平壤來說,享受對六方會談的“一票否決權”似乎是一種“特權”。問題是,“六方會談機制”下,且不說其他國家對朝核關注必須得到尊重,六方會談作為解決朝核問題最佳途徑的尊嚴也必須得到維護。如果朝鮮過於看重對六方會談的“否決權”,就不僅破壞六方會談作為國際多邊外交努力的嚴肅性,更是對外交與政治解決朝核問題信念的極大傷害。

定律二

棄核的“遺訓說”和擁核的“自主說”交替並用。
朝鮮曾多次強調,放棄核武器是朝鮮已故國家領導人金日成的“遺訓”,前領導人的“遺訓”的權威性不容置疑。與此同時,朝鮮又總是反覆強調核武器的發展是為了增強其“民族自主性”,是為了針對其他國家對朝鮮的威脅。毫無疑問,任何國家都需要保持國防力量來維護本國的主權與安全,朝鮮追求國家安全的努力以及“自主性”的努力當然需要尊重。但問題是任何國家的防衛政策必須“適度”,通過挑戰國際核不擴散體制的合法性、不惜給東亞帶來核擴散夢魘的核力量開發,已經證明只會使朝鮮自己的路越走越窄。

定律三

在顯示談判的意願與軍事行動之間“遊走”。
韓國在宣布參加PSI—全球反擴散安全倡議之前,平壤曾威脅參加就是戰爭;但2009年5月25日朝鮮第2次核試驗之後,首爾迅速參加了PSI。7月5日,朝鮮發射了7枚飛彈;但8月初對美國前總統柯林頓的平壤之行又是“笑容滿面”。即便最近,在剛剛表達了回歸多邊談判的意願後,10月12日,平壤又在其東海岸進行了5枚飛彈發射試驗。
定律四:在美朝雙邊會談和六方會談之間來回搖擺,但總是更傾向於朝美雙邊會談。
從1990年代初第一次朝核危機爆發以來,平壤的重心始終就放在朝美雙邊會談,而不是六方會談。這期間經歷了“四方會談”、“三方會談”和多次六方會談框架內外的“雙邊會談”,但即便在包括中國在內的國際社會都認為六方會談是解決朝核問題的最佳途徑之後,平壤似乎依然沒有改變自己的這一政策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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