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源文匯

朔源文匯成立於2006年12月4日。主要以詩歌為主題,文學為夢想。引導21世紀青少年大眾文學化。自2006年12月4日到2009年1月共出詩歌3卷89首。由盧鳳源,劉龍朔在遼中某學校建立。為增進兩人感情,各取一字簡稱“朔源文匯”2008年朔源文匯停止一年,2009年盧劉繼續連手(“朔源文匯”,Schomburg source Wenhui)

文匯歷史,時代影響,文匯分類,入會申請,規定,新人審批,章程目錄,

文匯歷史

2006年12月4日盧鳳源,劉龍朔讀書時將兩人的詩詞結合起來,創建“朔源文匯”
2006年12月4日劉龍朔,盧鳳源詩“鴻仙寄”
2006年12月5日劉龍朔詩“長恨歌”
2006年12月6日劉龍朔,盧鳳源詩“懷恨歌”
2006年12月6日盧鳳源詞“臨江仙”
2006年12月6日劉龍朔詩“驚龍魂”詞“明志詞”
2006年12月18日劉龍朔詩“觀儒學”
2006年12月19日劉龍朔詩“問水記”盧鳳源詩“友”
2006年12月23日劉龍朔詩“江南行”詞“七紫江山-巨觀峰”
2006年12月24日盧鳳源詩“觀刈麥”劉龍朔“華納詞”“平安夜送君詞”“夜不入夢”
2006年12月25日劉龍朔詩“故鄉志”
2006年12月26日盧鳳源“子夜吳歌”“長恨歌”
2006年12月26日劉龍朔“故鄉志-故水城都”“故鄉志-今夜無月”“鑄劍”“風”
2006年12月27日劉龍朔“華山”詩“霍元甲”“荊玄門”“任天由”“新年辭”“九逝”“望春水”盧鳳源“鑄劍”
2006年12月28日劉龍朔“自題”盧鳳源“春望”現代詩“輕風”
2006年12月29日劉龍朔“七里香”盧鳳源“鄉愁”
2006年12月30日劉龍朔“鄉愁”盧鳳源“鄉愁說”
2006年12月31日盧鳳源“莫念道”“無題”
2007年1月1日 劉龍朔“緣-童年”“無題”“回大漠”“荊辭”“我可以這樣做”“現代詩”
2007年1月2日 劉龍朔“星空下的感嘆”“每個夜晚”“記得”“無題”“霍贊”
2007年1月4日 劉龍朔“自題”“柔情花骨”“無題”“明月-將軍塞外”“西嶽子規”
2007年1月5日 劉龍朔“無題”“明月-士兵塞外”“明月-帝王關內”“江河怒”“茉莉”
2007年1月6日 盧鳳源“詠月”“詠月二”“軍歌行”劉龍朔“沁園春-悲”“尊嚴”“修身”“游蒲河”“贏旗台”
2007年1月7日 劉龍朔“水調歌頭”“燕飛南”“非別離”“花生-母愛”“心”
2007年1月8日 劉龍朔“贏旗台”“藝術品”“贏旗台-離別”“今宵多珍重”“贏旗台-恨”
2007年1月13日 劉龍朔“橋景小詩-雨蓮”
2007年1月14日 盧鳳源“茉莉”
2007年1月15日 盧鳳源“回首”
2007年3月16日 劉龍朔“江南行”

時代影響

《朔源文匯》倡導大眾文學,好文章不一定大家大作才能寫出,關鍵在於“以情動人,有感其中。受《新青年》的影響。

文匯分類

個人文集、散文隨筆、 詩詞曲賦、 雜文評論、 小說故事歷史

入會申請

規定

凡同意朔源文匯章程,發表或出版過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學創作、散文詩歌、小說故事,或從事文學編輯等的作者由本人申請或已入會會員介紹。經本會編輯部同意申請人入會即可。

新人審批

。審批前先了解申請人個人的有關信息,以及文章。
審批結果將以郵件形式通知各申請者
申請稿件不再退還本人。

章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的名稱為:朔源文匯;英文譯名為:Schomburg source Wenhui
第二條、朔源文匯是原創文學的投稿基地,禁止一切轉載。
第三條、朔源文匯以中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為準則,嚴格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樹立良好的文匯會風。朔源文匯的宗旨是:有名的作家不一定有好的文章,雖然你是個普普通通的人但是你的經歷足可以寫出一篇感動至深的好文章來。不求您的名望有多高,只求我們能共同進步,創造出一個好的和諧社會。
第四條、朔源文匯的所在地:遼寧省瀋陽市遼中縣 郵編:110200 舉辦處:個人文學 網路供應處 聯繫
第二章 投稿範圍
第五條、朔源文匯的投稿範圍為:
(一)學習、研究大眾文學的造詣性,努力提高民間文學的水平;
(二)開展文學知識定期的考核活動,生動活潑的宣傳普通文學知識;
(三)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使其作品不受任何侵犯;
第三章 會員
第六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有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會的文化(學科、投稿)領域內有一定的作品;
第七條、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或者本會成員介紹通過;
(三)由理事處給入會會員分到各處安排;
第八條、會員享有以下的權利:
(一)具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獲得本會投稿入選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九條、會員履行以下要求: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稿件;
(五)暫不交納會費;
第十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以保證本會的章程,尊重本會的合法權益,以免追究退會會員的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會員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協會成員的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機構組織 負責人
第十二條、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等一切理事;
(三)決定終止有關事宜;
第十三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擇和罷免會員;
(三)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四)指定內部管理制度;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本章程經2009年3月25日表決通過。
第十五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屬於朔源文匯團體。
第十六條、本章程自2009年3月2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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