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現役

服現役就是正在部隊服役的並且有軍籍的軍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為二年。義務兵服現役期滿,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經團級以上單位批准的,可以改為志願兵。志願兵實行分期服現役制度。志願兵服現役的期限,從改為志願兵之日算起,至少三年,一般不超過三十年,年齡不超過五十五歲。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