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地震區

有感地震區

震中附近人們有明顯感覺與非震中地區由於受波及而有感,其地震的影響和應對措施和有感地震基本相同的區域稱為有感地震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有感地震區
  • 外文名:area of perceptibility
  • 學科:地震地質學
  • 釋義:人們能感覺到地震的區域
基本介紹,基本分類,心理危害,應對措施,

基本介紹

學科:地震地質學
有感地震有感地震
詞目:有感地震區
英文:area of perceptibility
釋文:有感地震區是指在一次地震中,不用儀器觀測,人們能感覺到地震的區域。

基本分類

在地震科學中,有一種按振動大小和破壞程度的分類,把地震分為:微震、有感地震、破壞性地震、嚴重破壞性地震、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有感地震是其中的一種。有感地震,簡單地說,就是人們能夠感覺到的地震。對於一個地震來說,由於不同的地點振動大小和破壞程度也不同。因此,在地震科學中,是把震中附近的人的感覺和破壞程度作為衡量地震類型的標準。例如寧河三次地震,震中寧河縣明顯有感,被稱為有感地震。1976年唐山地震,震中唐山市幾乎全毀,被稱為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非震中地區由於受波及而有感,其地震的影響和應對措施和有感地震基本相同,人們習慣上也把這種非震中地區受波及而有感的情況,歸類為有感地震。例如1976年唐山地震,波及靜海縣,靜海縣並沒有破壞,但強烈有感,人們說靜海縣相當於遭遇一次強有感地震。
地震是否有感和有感的程度,與地震震級、震中距和震源深度有關。據統計,一般震級在3級以上,烈度在Ⅲ度以上,地震開始有感。有感地震就其造成人的感覺程度,基本可分為以下3類:
輕微有感,烈度在Ⅲ~Ⅳ度。Ⅲ度時,室內靜止或居住樓上的人有感覺,懸掛物微動。Ⅳ度時,室內多數人,室外少數人有感覺,少數人夢中驚醒,懸掛物明顯擺動,器皿作響。
明顯有感,烈度達到Ⅴ度。室內人普遍、室外多數人有感覺,多數人夢中驚醒,不穩定器物搖動或翻倒。
強有感,烈度在Ⅵ度以上。在Ⅵ度時,多數人站立不穩,少數人驚逃戶外。在Ⅶ度時,騎腳踏車的人有感覺,行駛中的汽車駕乘人員有感覺。在Ⅷ度時,大多數人搖晃顛簸,行走困難。
2003年4月23~24日,在天津市寧河縣境內連續發生的三次4級左右地震,在寧河縣達到Ⅴ度,屬明顯有感,在市區達到Ⅲ~Ⅳ度,屬輕微有感。1976年唐山地震, 各個地方都達到Ⅵ度以上,都屬強有感。
有感地震相對於破壞性地震來說,是一種經常遇到的地震。

心理危害

我國許多有感地震的情況表明,由於唐山等大地震的影響,人們普遍存在恐震心理。有感地震,特別是強有感地震發生時,人們在行動上易慌亂,而盲目外逃。如在房屋中的人員驚慌跳樓、跳窗外逃;在人口密集的公共場所可能出現人員由於擁擠外逃而摔倒、踩壓,造成傷亡等。1979年溧陽6.2級地震中,有80%重傷員和90%的死亡者是剛逃到門口時被砸或被壓所致的,還出現了跳樓事件,造成了本來可以避免的傷亡。1984年南黃海6.2級沒有直接造成人員的傷亡,但是少數人在外逃戶外的過程中因擠、碰、扭、踩而受傷,輕傷263人、重傷54人,還有8人死於地震引起的驚恐或事故。1985年自貢4。8級地震直接死亡僅1人,但由於盲目外逃,卻死4人,傷200多人。
有感地震發生後容易出現的另一個問題是,人們心理不安,謠言多。1979年溧陽6.2級地震後的一段時間,在江蘇、安徽省的部分地區,盛傳謠言,有的人晚上不敢睡覺,看到閃電、聽到雷聲就惶惶不安,稍有風吹草動就誤認為地震到來,奪窗跳樓,造成無辜傷亡。如距溧陽震區85公里的鎮江市,就發生3起跳樓事件,造成12人死亡;距溧陽震區75公里的馬鞍山市,發生兩起跳樓事件,7人重傷,1人當場死亡。

應對措施

政府
有感地震發生後,對於政府來說,主要任務是,迅速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穩定生產、生活及社會秩序,減輕和避免不必要的損失。而作為政府主管的地震部門來說,其主要措施有:迅速確定地震三要素,對震後地震趨勢做出判斷,報告政府領導並向社會公告;開展地震應急宣傳,穩定民眾情緒,減輕和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基層單位
有感地震發生時,對於基層單位,特別是人口密集場所,要引導人員安全避震和疏導,特別要防止擁擠傷人。對於廣大民眾,震時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認真分析地震的性質,果斷而正確地進行緊急避險,切不可驚慌失措,採取盲目的冒險行動。地震後,社會公眾,要注意收聽政府和地震部門網站、新聞媒體的地震信息發布,通過正當渠道獲得地震信息,拒絕謠言,按照政府統一要求,採取正確的行動。
在地震發生瞬間,分析地震的性質的重要內容是判斷地震的遠近和大小。一般近震先上下顫動後左右搖晃,遠震顫動不明顯,以左右擺晃為主。地震大,振動大、時間長,地震小,振動小、時間短。一般小震和遠震不必外逃,因為這種情況震害比較輕,對人身完全不會造成多大威脅。對強烈近震,是逃是躲,要因地制宜。
公眾
對於城市或人口密集地區發生的有感地震,作為社會公眾來說,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震時如何應急處置?這個問題,在1979年溧陽地震、1984年南黃海6.2級和1985年自貢4.8級地震中,都有慘痛的教訓。南黃海地震沒有直接造成人員的傷亡,自貢地震直接死亡僅1人,但由於盲目外逃,卻死4人,傷200多人。
以上震例說明,由於唐山等大地震的影響,人們普遍存在恐震心理,有感地震的突然到來,在行動上很容易處置不當,這是非常慘痛的教訓,提醒人們必須正確採取應對措施。如今已經加強了有感地震對策研究的工作,如制定人員密集場所應急疏導預案,開展地震來了怎么辦的宣傳等,取得了好的效果。在這裡,我們提醒廣大公眾,在感到地震時,對於基層單位,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震時要引導人員安全避震和疏導,要注意收聽收看政府和地震部門網站、新聞煤體的地震信息發布,通過正當渠道獲得地震信息,拒絕謠言,按照政府統一要求採取正確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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