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家教

有償家教

有償家教是指少數教師利用節假期休息時間對有補課或課外輔導需求的學生提供有償服務的活動或行為。

家教成為有償服務行為,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和討論,特別是在職教師搞有償家教引起的社會反響很大,主要是它會帶來一些負面影響,可能會使教育塗上功利化、商業化的色彩,可能使師生之間的教學關係蛻變為金錢關係。某些教師在獲取個人利益的同時,會漸漸淡薄對本職工作的責任,漸漸失去師生互動中純淨的情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有償家教
  • 對象:教師
  • 時間:節假期休息時間
  • 涉及詞語:有償服務
相關新聞,禁止有償家教,學生自投羅網,存在的問題,害苦家長,補課費昂貴,教師欲跳槽,抵制有償家教,嚴防辦班補課,形成約束力,呼籲予以規範,有條件開禁,師德討論,網友見解,網路討論,

相關新聞

禁止有償家教

新華網武漢1月22日電鑒於在職教師有償家教敗壞了教師聲譽、損害了教育形象,必須下猛藥整治。為此,武漢市教育局日前出台《關於禁止中國小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暫行規定》。從25日起,進行有償家教或給他人介紹家教生源的在職中國小教師,情節嚴重的將被解聘。據《長江日報》報導,禁止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中的“在職教師”包括:市屬普通中國小(含社會力量辦學)、中職學校和其他中等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的在職教師。規定所指的違規情節則包括:教師從事有償家教;教師之間相互介紹學生為對方提供有償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學科的不同,組成班子,在家裡或在外租用教室進行集體家教;為退休教師介紹有償家教生源並從中獲利等。規定還指出,老師必須履行課後輔導學生的責任和義務,耐心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不得推託敷衍,不準借課後輔導之名收取額外費用;如首次發現違反此規定,這個教師年度考核為不合格;情節嚴重,影響極壞的,由所在單位予以解聘或由行政部門直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而且,規定要求將“不得從事有償家教、不得暗示或強制學生接受有償家教”作為一項條件明確寫進教師聘用契約。
有償家教圖片有償家教圖片
(來源:新華網 2003-01-23 11:31:56 )

學生自投羅網

家長們的錢汩汩地流出去了,鼓起來的是老師們的錢包。據了解,池城的家教每次兩小時的價格大約是20~30元,這在池州要抵得上一個打工者二三天的薪水。做家教的教師中多數人一次帶3至5名學生,一些人甚至一次帶十多個。一位知情者透露:池州城現在有不少老師買了新房或租借房子,為的就是“大批量的流水作業”,學生輪流換,一晚多達十來個,一個月下來,收入約三四千元,抵得上當地三四個工薪階層者的工資收入。
招數:問題留在“小班”講解有老師透露,池州城有償家教之所以日益紅火,與家長們望子成龍的心理有關,但除卻家長方面的原因,家教市場的紅火與少數教師的“引導”也不無關係。這些教師為了掙些外快,有的親自向學生暗示要課外補習,有的與其他班級的授課老師互相幫忙拉生源,極少數教師故意把一些問題留到“小班”上講解,甚至在給學生評定考試成績時故意加點水分,好讓家長和學生看到經過家教補習之後的“進步”。如此這般,學生們自然是投入“羅網”了。
( 安徽日報 魏振強 2004年4月9日16:32)

存在的問題

害苦家長

這些天,安徽省池州城區某中學初二學生張銘(化名)剛吃完飯,就匆匆背起書包往老師家跑。7時30分,包括張銘在內的6個同學都到齊了,老師開始給他們上課。
離中考只有一年多的時間了,張銘所在的班大約有1/3的學生都要在晚間或周末時到老師家“加餐”。 班上的同學放學時往往都會相互問:“今晚你去補課嗎?”
據了解,池州城的幾所公辦學校都曾先後禁止過有償家教,個別學校甚至制訂了處罰有償家教活動的嚴厲措施,但眼下在四所學校當中,暗自從事有償家教的仍然大有人在。

補課費昂貴

張銘當晚補的是數學。第二天他還要去老師家裡補英語和物理。整天像個陀螺似的張銘私下抱怨說:“真是煩透了,沒有一點玩的時間。”
筆者和張銘的父親算了一筆賬:張銘每周要開三次“小灶”,按每次兩個小時25元計算,他家每月需額外支出300多元。
張銘的父母都是機關的職員,因而300多元的支出還不是太大的問題。而陳妍(化名)家的情況就不一樣了:她的母親6年前與父親分手了,她跟著母親過,母親在一家超市打工,每月只有400元的收入,父親每月給她支付400元的生活費。好強的母親不僅希望女兒能考上重點高中,更希望她能進名牌大學,所以,每月為給她補數學和英語,就要花200多元錢,約占家裡總收入的1/4。

教師欲跳槽

為加強師德建設,學校出重拳打擊“有償家教”。就在上個月,上外附中要求全校教師簽訂一份“不做有償家教”的承諾書,上面列出了“有償家教”中的3根“避雷線”,規定所有教師都不得踩線。校方表示,哪位教師一旦踩線,將接受學校紀律處理,甚至中止其職稱資格。
抵制有償家教圖片抵制有償家教圖片

抵制有償家教

記者注意到,這份要求全校教師都簽的承諾書上,重點有3條:“不在校內進行收費補課”、“不對自己的學生進行有償家教”、“嚴禁成建制的辦班補課”,每一條都直指目前中國小補課市場的熱點問題,明確了學校教師不得從事“有償家教”,不在外面兼課辦班。
該校書記邢三多告訴記者,過去學校也一直強調在校教師的家教問題,但發現以發通知形式管理的約束力不夠,所以這次學校用承諾書的形式為教師做“規矩”,可謂出了重拳。因為承諾書不僅要求每位教師都簽上名字,同時明確了違反者將接受學校的紀律處理。“對那些被反映有問題,且經過查實的教師,若還未評定職稱,在職稱評定時學校將一票否決;若已經評上高級教師,將中止學校給予的相應職稱待遇。”

嚴防辦班補課

邢三多表示,學校出台嚴格的規範措施,目的就是不讓承諾書成為一紙空文,正面教育加上制度的約束,可以保證教師在正常的課堂教學上投入更多精力。記者獲悉,該校推出這份承諾書還有另一層深意,即為了保證學校招生時的公正性,特別嚴禁教師在學校“小升初”招生時搞“有償家教”,語、數、外教師搭檔在外辦班補課的做法更是絕不允許。
“學校的‘小升初’招生一直很熱門,因此過去免不了有學校教師在外補課,社會上也有些反映,所以學校現在抓一抓,也歡迎來自社會的監督。”邢三多表示,學校這次給教師上了“緊箍咒”,真正是要從源頭上對不良家教問題予以制止。不過考慮到社會對名校教師家教需求的迫切之情,邢三多也表示,若是周圍的親戚朋友託過來的一兩個學生,教師個別輔導一下也屬正常。

形成約束力

記者了解到,承諾書推出後,該校全體教師都在上面簽了字,不過教師對該舉措卻有著不同的想法。
不少教師明確表示,不會去踩學校的紅線,出台這樣的措施會在無形中對自己產生約束作用,但也擔憂這樣的規定最終是否會流於形式。該校國中英語教師高老師表示,這次的措施力度大,希望能因此形成約束力,控制住教師“有償家教”的勢頭。該校一位高三數學教師認為,該規定較難監管,但能起到警示作用。
另外,記者也聽到了另一種聲音。有個別教師覺得家教是自己收入來源的一部分,如果強制執行還不如換所學校。還有教師表示,為了做家教,近幾年中不會考慮申報高級講師職稱。

呼籲予以規範

學校規範教師家教行為是一種師德建設,不過家長對家教的需求卻又十分迫切。不少家長表示,在請家教時都會首選孩子的任課教師,而且在請家教已成一種普遍現象的情況下,很少有家長不給孩子請家教的,名校教師因此變得更加“吃香”。
如何解決這對矛盾?一些教育人士提出,對家教市場應該有一個規範,但從長遠來看,這種規範不應該靠師德,畢竟師德是一個教師的操行,而是應該成立一個政府部門協調或民間管理的同業家教協會來規範家教市場,從制度上予以規範。
(來源: 新聞晨報 時間:2008年11月13日09:58 )

有條件開禁

本報訊 南京將對有償家教有條件開“禁”了。記者昨日從南京市教育局獲悉,南京市已著手在部分區縣、學校進行有償家教試點。
根據規定,從事有償家教的在職教師必須徵得所在學校的同意,向所在學校提交書面報告;從事有償家教的在職教師不得影響本職工作,不得違反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從事有償家教的在職教師必須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對自己任聘學校的學生應恪盡職責;從事有償家教的在職教師應把主要精力投入本職工作,在保證本職工作完成的情況下,限於利用雙休日、節假日從事有償家教,同時要對學生家教期間的環境、條件及安全提供必要的保證。此外,從教育公正的要求出發,規定從事有償家教的在職教師,不得參加國家、省、市、區(縣)各級學科性考試、競賽命題及擔任評審。各級各類學校的領導一律不得從事有償家教。對一味以掙錢為目的有償家教活動要作出相應的處理,情節嚴重的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來源: 人民網 記者王琦 通訊員施教 2003-02-11 13:21:01)

師德討論

最近關注到漢網論壇上有一個熱點話題,下面僅將相關討論稍微整理一下,請廣大教師、家長參與發表自己的見解。

網友見解

WANG(網友):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豈有父收子學費的道理!
殷杏賢(金道中學副校長):
逾時勞動應有報酬
教師的逾時勞動應該獲得報酬,社會不應該只要求教師無私奉獻。教師也是人哪!
學生成績不好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在家長主動要求的前提下,教師在課餘時間提供教學服務,應該和其它行業一樣得到相應的報酬。人們把教師看作是神聖的職業,但事實上教師也只是社會分工的一種。一、給一個國中生的家長造成的不堪重負應由誰來承擔 “老師搞家教,每次2小時,收費30元,一期收450元。還自稱是要自願去。結果全班無一例外的都去了。因為老師說得很清楚這個課的內容是學校上課內容的連續,孩子不去上,就意味著學習內容上會有缺陷。誰敢讓孩子掉隊,拿孩子的成績下賭注?”
“向學校反映,不起作用。向區教育局反映也石沉大海”
“為什麼一個普通老百姓為了讓子女上個好一點的學校就必須忍受這樣的層層盤剝?”

網路討論

文章標題:教師為何不能有償家教?
(1)如今業餘時間撈外快極為正常,沒人批評,也無人嚴禁。怎么唯獨教師在業餘時間利用自己的知識、經驗幫助一些孩子提高成績收取點微薄的費用,就成為師德敗壞、教育腐敗的典型案例?
(2)只是想利用自己有限的知識為社會為學生服點務,從中得到應有的微薄報酬,一舉兩得,何謂不許!
(3)普通教師搞點“有償家教”與“師德”無關,以前搞無償家教是美德,如今搞有償家教並非缺德,仍然是為學生服務。不能一概厲行禁止,一律格殺勿論。
(4)家教是學校教育教學的有力補充,我們理所當然的應該積極引導。而不是橫加指責甚至強加禁止,讓教師背黑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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