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工作規範場

在會計工作中多重複合的規範結構。會計規範是指各種影響和制約會計行為的標準及方式。構成會計工作規範需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它需說明會計工作怎樣是對的,怎樣是錯的,即提供一個判別的標準;二是它有自身引導或制約的方式,促使會計行為規範化。會計工作基本規範包括五種: 會計法規。是從加強巨觀調控的角度,對微觀領域的會計行為所作的一種法律約束。它具有強制性、嚴肅性、規範性、可執行性等特點,只說明應該如何及不準如何做,違反了如何處置,並不闡明道理。

會計原則。主要是用歸納及邏輯的方法,用精練的語言把會計工作的內在規律及要求提煉出來,並以此作為指導會計行為的規範。它強調的科學性、合理性和系統性,不僅告訴會計人員如何做,如何判斷與選擇最優會計程式和方法,而且還要說明其原理。會計慣例。是在長期會計實踐中自發形成的,為人們普遍能接受的,並已在實際運用的那些程式和方法。它是最早出現的會計工作規範,其特點是涉及範圍較廣,有較長的延續性。與原則相比,慣例屬於較低的層次。對同一類業務,慣例往往可以提供幾種不同的方案,而這些方案之間不可能是相互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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