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贇(廣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曾贇(廣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曾贇,男,漢族,1970年11月出生,湖南祁陽人,2008年3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專業畢業,法學博士,廣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在《中國法學》、《清華法學》、《法學評論》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40餘篇,出版學術專著2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曾贇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湖南祁陽
  • 出生日期:1970年11月
  • 職業:廣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個人經歷,學術論文,學術著作,

個人經歷

主持2013年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基金1項,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項目1項,法務部2009年度“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部級科研項目1項,浙江省2010年度新世紀高等教育教學教改一類項目1項,浙江省教育廳2009年度省普通高校精品課程建設項目1項。2008年入選浙江省高校優秀青年教師資助計畫培養人員,2009年入選浙江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人員。2010年赴澳大利亞查爾斯特大學警察學院訪問。

學術論文

1. 《中國監獄罪犯教育改造質量評估研究》,載於《中國法學》,2013年第3期;
2.《風險評估技術在刑事司法領域中的套用》,載於《刑事法評論》第32卷;
3.《論再犯罪危險的審查判斷標準》,載於《清華法學》,2012年第1期;
4. 《罪犯出監前重新犯罪風險預測量表的研製》,載於《法學評論》,2011年第6期(獨著);
5. 《逐級年齡生平境遇犯罪理論的提出與證立》,載於《中國法學》,2011年第3期(獨著);
6. 《風險社會背景下行政法範式的流變:預防行政概念的提出》,載於《社會科學戰線》,2010年第7期(獨著);
7. 《對自由意志與因果決定論的修正——犯罪原因兼容論的提出》,載於《政治與法律》,2009年第3期(全文轉載於《人大複印報刊資料·刑事法學》,2009年第7期)(獨著);
8. 《論和諧社會構建中之刑法新思考》,載於《政治與法律》,2006年第4期(獨著);
9. 《論中國農村社區矯正之模式與路徑——以浙江省楓橋鎮為例》,載於《浙江社會科學》,2006年第3期(獨著);
10. 《從楓橋經驗透視中國農村社區矯正》,載於《犯罪與改造研究》,2006年第7期(獨著);
11. 《理性論與法治觀——從柏拉圖到哈貝馬斯》,載於《中南大學學報》,2006年第3期(獨著);
12. 《論刑法的憲政之維》,載於《河北法學》,2006年第3期(獨著);
13. 《韋伯與哈貝馬斯法治觀之元理論比較》,載於《湘潭大學學報》,2005年第6期(全文轉載於《人大複印報刊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06年第6期)(獨著);
14. 《論行政非強制執行》,載於《長沙理工大學學報》,2005年第6期(獨著);
15. 《論罪犯自由權的根據》,載於《犯罪與改造研究》,2004年第4期(獨著);
16. 《少年初犯預測研究》,載於《中國刑事法雜誌》,2004年第6期(排名2/3);
17. 《重新犯罪預測研究》,載於《犯罪與改革研究》,2004年第8期(排名3/3);
18. 《農村社會結構變遷與有組織犯罪生成》,載於《中國刑事法雜誌》,2003年第5期(獨著);
19.《鄉村社會有組織犯罪原因論》,載於《犯罪與改造研究》,2003年第8期(獨著)。

學術著作

1.《犯罪原因分析》(合著,排名1/3),清華大學出版社、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2010版;2.《法律程式主義對預防行政的控制》(獨著),浙江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