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立

男,1939年7月生,湖南蘭山人。1961年畢業於湖北大學經濟系。現任安徽銅陵財經專科學校科研辦公室主任兼學報主編,銅陵市第五屆政協常委。主要貢獻:從事實際經濟工作22年,高等財經教育17年,先後在經濟研究,商業研究等各級刊物發表論文多篇。《關於正桷處理企業內部利益分配確保總體經濟效果的探討》提出了處理企業內部利益分配的合理辦法——分成獎勵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曾志立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39年7月
  • 畢業院校:湖北大學經濟系
  • 性別:男
工作介紹,主要貢獻,

工作介紹

男,1939年7月生,湖南蘭山人。1961年畢業於湖北大學經濟系。現任安徽銅陵財經專科學校科研辦公室主任兼學報主編,銅陵市第五屆政協常委。

主要貢獻

從事實際經濟工作22年,高等財經教育17年,先後在經濟研究,商業研究等各級刊物發表論文多篇。《關於正桷處理企業內部利益分配確保總體經濟效果的探討》提出了處理企業內部利益分配的合理辦法——分成獎勵法,為實行“成本(節約)否決”落實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奠定了操作基礎。《對商品成本觀念的再思考》依據馬克思商品成本學說抽象一般分析,領悟到商品社會下企業自負盈虧的一般原理——利益主體所得與其所費相對立而來源於m,並由其實現多寡決定,即不能實行勞動價格式的工資制,對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有現實意義,《社會主義利息性質研究》與《對商品社會下利息觀念的再思考》以馬克思理論為依據,結合現實深入分析,提示利息“是來源於廣大存款者和銀行職員二者自身以同借款者提供對過去勞動成果的節約勞動形式,共同參與再生產活動所創造的價值”。因此“利息實質是一種類似勞務的費用或收入”。從而突破了“利息是m分割的一部分”的傳統觀念,並使中共十五大報告作出的“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結合起來”、“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收入分配”的決策得到了詮釋。以上三文曾被同行專家鑒評“有創見”。《確立利潤為企業生產的直接目的來推動企業制度改革》被收入《中國現代企業管理科學研究文庫》,同時被《經濟評論》199903發表。此文闡述了確立利潤為企業生產目的的理論依據,提出了為達利潤實現目的並由此促進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和市主體的三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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