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琰(明朝官吏)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曹琰(1469~1541),字器之,陝西葭州和市都人。父名彬,取妻馮氏。琰性賢孝,狀貌魁偉,讀書一目數行。

基本介紹

  • 本名:曹琰
  • 別稱:真鄉先生
  • 字號:器之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陝西葭州
  • 出生時間:1469年
  • 去世時間:1541年
  • 主要成就:為官高風亮節
父母去世早,獨立起家。正德中(1506~1521)薦為貢生。嘉靖三年(1524)授河北省濟縣(清初併入通州,今屬北京市通縣,縣東南有漷縣鎮)知縣。潡縣為三輔要區,鄉間多權貴,倚勢作威。曹琰在途中,已知張永福等人仗勢橫行鄉里,百姓苦不敢言,前歷任知縣都避而不管,公事廢弛,無人過問。曹琰赴任三月,經察訪,擇其不法者流放數人,百姓拍手稱讚,為之歌曰:“曹公治任擒老虎,漷縣改為開封府,期年後捕除巨盜,修築城垣與學校。”在任期間,整理衙廳,廣修道路,興辦學校,百廢俱興,因而升任大同府通判。大同為京都門戶,亦是北方強虜出沒之區,當時總兵李謹被部下所殺,局勢時有不測之變。曹琰與同僚精心籌劃,軟硬兼施,穩定了局勢。後辭歸故里,住在真鄉,於浮圖峪營建別墅,人稱真鄉先生。七年間,非公不入城市。當時知縣郭廷珪知其高風亮節,登門造訪,為別墅命名為“小嚴灘”。享年73歲。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