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曲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曲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曲靖市人民政府職能部門,負責曲靖市發展和改革事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曲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機構隸屬:曲靖市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發展和改革事務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擬訂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建議,受曲靖市人民政府委託向曲靖市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全市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參與應對有關重大突發事件。
(三)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價格等方面的情況,研究和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參與制定財政、土地等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價格、土地等政策執行效果並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投資及有關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對市級基本建設投資計畫進行統一管理,指導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的執行,安排中央、省分配的和市財政性建設資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和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擬訂上報和管理國外貸款規劃和建設項目,擬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政策,負責市本級預算內投資公益性項目實行代建的組織實施,指導推行公益性項目代建制和工程諮詢業發展,組織開展重點建設項目稽察。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和實施意見,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有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負責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擬定和綜合管理。
(七)承擔組織、協調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負責規劃編制的綜合管理,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受理市級重大專項規劃和縣(市、區)跨區域規劃的立項申請,負責牽頭編制起草市級總體規劃和區域規劃,指導和銜接縣(市、區)總體規劃,負責擬訂市級專項規劃年度審批計畫,與有關部門共同組織論證市級專項規劃草案,負責專項規劃的相關協調和銜接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聯合審批發布部分市級專項規劃,負責其他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地方中長期規劃等與市中長期規劃的統籌銜接,參與國家和省重大戰略規劃布局,組織擬訂對外開放、區域協調發展、西部大開發、城鎮化發展等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按照規定許可權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擬訂重要商品儲備規劃,負責組織重要商品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食用油、豬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儲備。
(九)貫徹執行國家、省頒布實施的價格、收費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價格和收費方面的政策草案,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調整市管收費項目和標準。制定管理市管許可權內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參與重要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關價格、收費建議。建立價格監測預警體系,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和應急監測,擬訂價格調控和監管的政策措施,負責價格運行分析,價格調節基金管理,提出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和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的建議,監測分析價格總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專項價格,開展價格認證和涉案財物價格鑑證工作。負責價格、收費的管理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案件和壟斷行為,協調重大價格及收費爭議,指導價格誠信建設。負責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及監督管理,負責政府制定價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監審工作。
(十)負責電、油、氣等能源(除煤炭,下同)資源管理,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能源的行業管理,擬訂能源行業標準和準入條件,監測能源發展情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能源的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擬訂石油儲備規劃、政策並實施管理,監測市內石油市場供求變化,提出石油儲備、輪換和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石油儲備;負責開展能源對外合作;參與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稅、環保等政策,提出能源進出口總量平衡和能源產品價格調整建議。
(十一)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人口的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十三)擬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進出口總量計畫和收儲、動用市級儲備糧的建議;負責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糧食收購政策,指導政策性糧食購銷,協調糧食產銷合作。承擔市級儲備糧行政管理責任,研究提出市縣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建議;起草或擬訂糧食流通及市級儲備糧管理的相關辦法、政策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糧食流通,以及市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監管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落實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執行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制定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軍隊糧食供應管理;指導和協調災區、庫區移民、缺糧貧困地區、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以工代賑的糧食供應;指導國有糧食企業的財務管理,協調落實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擬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承擔糧食流通設施市級投資項目的相關管理工作;負責糧食流通信息網路建設。
(十四)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檔案,參與非公經濟發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
(十五)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六)承擔曲靖市重點建設項目、曲靖市西部大開發、曲靖市鐵路建設工作協調、珠江源大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前期工作、曲靖市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曲靖市對外開放、曲靖市推進橋頭堡建設工作、曲靖市糧食安全省長責任考核等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七)承辦曲靖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項目,以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機構設定

根據《曲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曲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27個內設機構(正科級)、機關黨委和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機要、檔案、安全保密、督查、會務接待、後勤管理、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機關財務、內部審計等日常事務及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政策法規研究室
組織研究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性建議,參與重要檔案的起草,承擔本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參與綜合性政策調研和非公經濟發展政策的制定工作,組織本系統的普法工作,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教育和執法管理工作,負責聽證、行政複議、應訴與國家賠償工作,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負責招標方案審批(核准)工作,督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曲靖市對外開放政策研究專項工作小組具體職責。
(三)發展規劃科
(曲靖市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曲靖市加快融入滇中城市經濟圈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縣(市、區)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進行評估和監管;組織實施城鎮化各項發展規劃工作,擬訂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統籌協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參與全市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研究,參與安排重大項目,負責重大項目與規劃的銜接和協調,承擔曲靖市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曲靖市加快融入滇中城市經濟圈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職責。
(四)綜合科
監測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負責經濟運行分析工作;研究巨觀調控目標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負責新聞宣傳和相關信息網路建設管理工作。
(五)體制改革科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方面擬訂的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實驗區工作;承擔專項改革事項;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醫改資金規劃、籌措和投入安排;負責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組織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出台的經濟體制改革方案。
(六)固定資產投資科
(曲靖市人民政府重點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編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提出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計畫建議,平衡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計畫;負責安排市級機關、城市基礎設施、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建設等投資計畫和項目申報審批工作;指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安排前期工作經費;研究提出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建議,指導監督政策性金融資金使用方向,參與金融合作項目的組織、篩選工作,參與投資項目融資方案的擬訂;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和項目後評價工作;參與投資項目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理規範及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重點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地區經濟科
(曲靖市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領導小組辦公室、曲靖市對外開放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規劃;參與擬訂土地利用規劃、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和國土整治、開發、利用、保護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計畫;審批或審核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規劃項目;組織編制土地利用計畫和基礎測繪計畫,參與協調防震減災工作,承擔曲靖市推進橋頭堡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曲靖市對外開放領導小組、曲靖市以工代賑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西部開發科
(曲靖市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協調國家和省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和政策的實施;組織擬訂曲靖市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並實施;組織協調全市西部大開發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編制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的綜合協調及鞏固成果年度計畫編制並協調實施;提出落實生態補償機制和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措施、建議並協調實施;承擔中央和省支持民族地區發展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西部人才開發工程、申報貧困縣小規模貸款貼息和西部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工作;負責曲靖市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九)農村經濟科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全市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畜牧、水產、鄉鎮企業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監測和分析各產業的發展建設情況,提出政策建議;制定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審批和安排農口基礎設施重大建設項目,安排和下達國家、省、市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並協調實施。
(十)能源局
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產業政策和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政策,制定保證能源安全、最佳化能源結構的政策,參與研究能源價格、稅收、市場培育、產業引導等政策,配合國家和省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稅、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研究能源重大問題,起草有關能源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負責能源建設項目資金安排、能源行業統計、能源預警預測工作。擬定火電、電網、水電、太陽能、風能及其他新能源發展規劃,制定年度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擬訂燃料乙醇產業發展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燃料乙醇產業發展工作。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火電、電網、水電、石油、天然氣、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及其他新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以及國家和省審批、核准項目的初審和申報。按照規定對火電、電網、新能源建設等進行管理;按照規範規程對在建水電工程的建設及防洪安全等進行管理。擬訂油氣開發、煉油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承擔能源科技進步和裝備產業的有關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能源對外合作工作;擬定曲靖市能源對外開放戰略、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承擔曲靖市支持“西電東送”在曲項目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曲靖市石油天然氣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曲靖市“氣化曲靖”三年行動計畫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一)基礎產業科
(曲靖市鐵路建設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曲靖市機場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負責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牽頭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安排和下達省、市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有關項目;組織研究鐵路、民航重大課題和發展規劃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鐵路、機場安全運營、項目建設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負責完成珠江源大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承擔曲靖市鐵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珠江源大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前期工作領導小組、曲靖市機場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二)產業協調與服務業科
研究分析全市工業和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統籌工業、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進行重大項目布局、規劃和實施巨觀指導,協調解決工業重點工程建設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參與組織服務業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利用國家、省第三產業扶持資金項目的管理;對現代物流業發展中的重大建設項目進行審批、核准和備案;擬訂並協調重要物資儲備計畫,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政府物資儲備的建議;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協調全市農業生產資料的生產、收購、調撥、分配、儲備及綜合平衡等工作,承擔市加快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人民政府農資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十三)高新技術產業科
負責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指導、協調和服務;綜合分析高新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重大政策和重點發展領域指導目錄;協調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示範項目,申報和協調實施國家和省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國家和省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國家和省重大產業關鍵性技術開發、國家和省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和省工程實驗室、國家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等發展計畫;協調實施市級重大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和市級高新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計畫;組織推動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和產學研聯合,協調實施市級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實驗室建設項目計畫;統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推動國民經濟新興產業的形成。
(十四)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促進可持續發展;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環境保護政策建議,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促進環保產業發展和推行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政策;提出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相關領域及城鎮污水、垃圾處理的市財政性貼息資金和補助資金,以及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和有關領域污染防治重點項目市財政性貼息、補助投資安排建議;負責節能減排項目申報、資金爭取等工作;協調配合曲靖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牽頭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實施有關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措施,組織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宣傳工作;負責擬訂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規劃;配合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的初審。
(十五)社會發展科
綜合提出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人口發展規劃,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民政、老齡、社會保障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社會發展基本建設項目審批和前期工作。
(十六)財政金融科
研究和分析社會資金平衡,銜接和協調財政、金融工作,對其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提出建議;研究政府性貸款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提出貸款規模、結構和資本金構成的建議;研究融資戰略和政策;負責企業債券的發行管理,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與有關部門共同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全市參與經濟合作項目的篩選、推薦工作,提出引導性資金的使用建議;負責外商投資、境外投資項目按照規定許可權核准、備案、審核轉報;國外貸款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內資建設項目引進技術設備免稅確認書的審報和辦理工作。
(十七)價格調控監測科
(曲靖市價格認證中心)
負責價格運行分析,提出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和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的建議;負責監測分析價格總水平、糧食等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專項價格,建立價格監測預警體系,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和應急監測;組建和完善價格信息網路,收集編制和定期發布價格信息;提供價格政策諮詢、價格信息服務;負責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涉案財物價格認定工作,向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提供涉案物品評估和價值認證,指導全市的價格認證工作,管理地方價格調節基金。
(十八)價格管理科
組織實施省以上出台的價格改革方案;制定、調整市級管理的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指導商品和服務價格管理;協調重大價格爭議;參與重要項目建設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關價格建議;研究提出重要儲備物資價格建議;組織、參與市級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調整聽證會;研究重大價格政策措施在經濟領域的執行情況及應對策略。
(十九)收費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和收費項目立項及收費標準制定許可權的規定;組織實施省以上出台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方案;適時制定、調整省授權市級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公益服務、公用事業、經營服務、中介服務收費標準;負責年度收費情況報告制度和收費統計工作;參與有關重要服務收費調整決策聽證會;提供收費政策諮詢、收費信息服務;協助治理亂收費,處理重大收費爭議。
(二十)成本調查監審科
負責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的監督管理;按照國家價格成本監審目錄和《雲南省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目錄》的規定,負責市管重要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成本監審工作;負責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培訓。
(二十一)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科
(曲靖市價格投訴舉報中心)
負責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價格壟斷行為、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及案件的查處、全市明碼標價和價格收費公示工作;組織開展價格誠信建設;負責價格收費行政處罰複議案件及應訴案件的受理、全市 12358 價格舉報電話信息平台的管理和價格收費投訴舉報的受理及案件查處、價格舉報信息的分析研究和重大價格舉報問題的報告工作;指導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和價格舉報工作。
(二十二)糧食調控儲備與軍糧供應科
擬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進出口總量計畫和市級儲備糧總體布局、收購、動用、輪換計畫以及市縣級儲備糧最低規模的建議;組織協調市內外糧食產銷合作,落實糧食進出口計畫;擬訂糧食流通統計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災區、庫區移民、缺糧貧困地區、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以工代賑的糧食供應;承擔糧食市場價格監測和糧食應急預案的有關工作;承擔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國有糧食企業的財務管理,協調落實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糧食信貸、稅收、財務的相關政策;協調國家臨儲糧和省級儲備糧設點曲靖及代監管工作;承擔市級儲備糧行政管理責任;組織實施市級儲備糧收儲、輪換和動用計畫,提出市級儲備糧庫點的定點意見並負責資格審查;制定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承擔軍隊糧食供應管理任務;負責曲靖市糧食安全省長責任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三)糧食流通與科技發展科
擬訂糧食流通的產業、科技發展規劃及有關年度計畫;擬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承辦糧食流通設施市級投資項目的相關管理工作;承擔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的相關工作,指導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及安全生產;指導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技術改造、新技術推廣和農戶科學儲糧。
(二十四)糧油監督檢查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政策法規;負責擬定糧食流通相關法規規章草案、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的監督執行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的糧食收購價政策,結合全市實際提出預案建議,執行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依法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活動、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等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儲備糧、軍糧等政策性糧食計畫、數量、質量、技術規範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全市糧油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依法對糧食質量、原糧衛生等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糧食質量監督體系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糧食質量檢驗檢測,協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做好行業糧食質量標準的管理工作;負責糧油平價銷售點、放心糧油推廣示範等工作,承擔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和糧食收購許可證的核發年檢工作;負責全市糧食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五)國民經濟動員科
(曲靖市國民經濟動員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和實施方案;參與研究制定曲靖市國民經濟動員政策和措施,對預案、規劃、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戰時組織實施經濟動員工作;負責經濟動員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批、協調、檢查、指導,提出社會經濟建設項目平戰結合建議,組織軍民兩用技術的研究、推廣和套用;參與重大科技項目、軍用、民用兼用項目的管理,協調解決國民經濟動員存在問題,承擔市國民經濟動員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六)重點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組織開展對重點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有關行業和縣(市、區、曲靖經開區)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違規問題,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二十七)組織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作、幹部職工的培訓教育等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和系統行風建設的有關工作。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各項服務管理工作,承擔企業改革改制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領導信息

段宏波:曲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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