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

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

《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是2008年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牟宗三。

基本介紹

  • 書名: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
  • 作者:牟宗三
  • ISBN:9787500472414
  • 定價:39.00 元
  •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8年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目錄,文摘,

內容簡介

該書融合康德哲學與孔孟陸王的心學,以中國哲學與康德哲學互相詮解
牟宗三先生是新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獨力翻譯康德的三大批判。《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即為作者的代表作之一。

目錄

1邏輯的涉指格與存有論的涉指格
2存有論的涉指格底發見之線索與原則
3判斷表與範疇表很難一一對應
4知識上的設準
5設準(範疇)底先驗性之確義——知性之自給法則與意志之自給法則之比觀
6從範疇處所說的“先驗綜和判斷”之確義——此名恰當否
7海德格論“有限理性底超越性”——對象化底活動
8海德格論“知識底有限性之本質”,兼論對象與自在相、現象與物自身
9海德格論“超越的對象=x
10“超越的推述”之大義
11康德之言“超越的對象=x”
12超越的對象有關各分際之釐清以及其恰當的決定
13超越的對象與物自體
14物自身與現象之分之意義
15物自身之消極的意義與積極的意義
16智的直覺之意義與作用
17“自我”之厘定
18智的直覺如何可能?儒家“道德的形上學”之完成
19道家與佛教方面的智的直覺
20天台宗之圓教:從無住本立一切法
21華嚴宗真常心繫統中智的直覺之全體大用
22基本存有論如何可能
附錄海德格:實有與時間
……

文摘

1邏輯的涉指格與存有論的涉指格
由對於知性施一超越的分解,可以發見知性有兩層的純粹先驗概念之設定。第一層我名之日邏輯的涉指格(LogicalreferenCe-scheme);第二層是康德所說之範疇,我名之日存有論的涉指格(Ontologicalreferencescheine)。
由對於邏輯系統之意指的解析,進到形式的解析,再進到超越的解析,便可獲得純理自己之展現。獨立地由此純理自己之展現,便可安立數學。內在於知性之認知活動中,此純理自己之展現隨認知活動之外涉便可示現出一些涉指格,而為知性之認知活動所必憑藉之以成其為認知活動之虛架子。此由純理自己展現所直接示現的虛架子只是邏輯的,不能有任何其他的增益,所以名之日“邏輯的涉指格”。在此邏輯的涉指格中,順因故格度有範疇之設立,此範疇不同於康德之所說,乃至不同於順古希臘傳下來所說之範疇,因為他們所說的範疇都是些基本的存有論的概念,而且可以列舉,如柏拉圖列舉一、多、同、異存在,亞里士多德列舉為十個,康德系統地整理為十二個,但是我這裡所說的範疇則不是存有論的概念,亦不可以列舉,只是一種設準的運用,所以也只有認知中邏輯的意義,而無存有論的意義。
合此邏輯的涉指格與設準運用意義的範疇,它們在認知活動中對於外物的作用,我都名之日認知中“超越的運用”,而不名之日“超越的決定”。因為只是邏輯的,所以才只有超越的運用,而無超越的決定。如果是存有論的,則即可以說“超越的決定”,如康德之所說。凡此,俱見吾舊著《認知心之批判》。
吾當初以為可以用吾這一系統代替康德之所說。現在仔細一想,則當稍微謙退一點,即吾現在承認可以有兩層涉指格。除邏輯的涉指格外,還可以講一些存有論的涉指格。吾現在即順這一層看康德所說之實義當該何所趨,何所趨才是其恰當的意義。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