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益民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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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事件,法院宣判,

人物事件

法院宣判

2018年3月26日,山西省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運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景益民等10人共同或分別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一案依法進行公開宣判。
法庭當庭判決,被告人景益民、李福學、任清河、李安吉共同或分別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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