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區農林局

普陀區農林局負責農林業產業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對森林、林地、陸生野生動物等森林資源的保護、管理,依法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陀區農林局
  • 區域地理:上海普陀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行政審批科,產業信息科,森林公安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林和農村經濟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編制全區農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擬定全區有關農林業的技術政策和產業政策;參與研究制訂農林業及有關農村經濟發展的規劃、措施和重大經濟政策;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負責全區農林行政執法工作,參與基本農田保護、標準農田管理工作。(二)負責完善農村經營管理。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村經濟合作社登記工作,調解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農村土地承包和經營權流轉,農村承包土地權證管理和指導工作;指導監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審計工作;參與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與發展。(三)指導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林業合理調整產業結構、合理配置資源和改善產品品質;參與研究制定和調整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產品流通、農村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農林技術推廣等專項資金和農業發展基金;參與農業綜合開發和新農村建設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全局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審核;做好日常文秘、檔案、會議、督查、信訪保密及人大政協提案工作的處理;組織局內規章制度的制訂和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的基建、房產和保衛等事務;負責全局財務預算、管理及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管理等工作;組織和參與農林系統職工、農民技術職稱的評審和考核工作;負責和指導農林科技成果管理;負責做好農技幹部的教育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的後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農林系統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林法制宣傳考核工作;指導行政執法隊伍培訓工作;代理本劇行政訴訟案件;組織農林行政案件的聽證工作;承辦主管行業行政複議。

行政審批科

參與農林業地方性法規的調研;負責農林業法制宣傳教育;負責農林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組織執法人員培訓;審核以局名義作出的農林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負責局本級農林業的行政複議、聽證、應訴、理賠和錯案追究工作。依據農林法律、法規及規章賦予的職能職責,受理農林違法案件的舉報、立案查處;負責農藥、化肥、種子、種苗、蠶種等農資市場的監督、檢查;負責植物檢疫、基本農田、蔬菜基地建設保護、農業技術推廣、林木、林地、陸生野生動物等行政執法工作。

產業信息科

負責農林業產業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全區農業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指導農業“兩區”建設、高效生態農業、設施農業、休閒觀光農業、外向型農業、農產品加工與流通工作;負責農產品品牌的培育、保護和發展;參與農業龍頭企業管理協調工作;負責全區農林業信息化建設;農業標準化的指導與管理;負責和指導農林業科技成果管理、農林業教育培訓和農林業科技宣傳工作;負責農業相關產業項目的申報、審批;指導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產地認定、產品認證及農產品地理標誌的申報;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體系建設和人員培訓與宣傳工作。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負責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管理、指導和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的建立健全;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畫,對生產中或者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負責對農業“三品”、農產品地理標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產品產地安全監測檔案和監測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農產品產地安全信息的統計。

森林公安局

負責、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和隊伍管理建設工作;負責對森林、林地、陸生野生動物等森林資源的保護、管理,依法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負責森林防火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和野外違法用火案件;組織指導護林隊伍、撲救隊伍和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負責野生動物馴養繁殖、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利用的監督管理;承擔區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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