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貸款

普通貸款

普通貸款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 為解決會員國因國際收支逆差,對短期資金需要,而設立的一種最基本的貸款方式。貸款累計最高限額,為會員國繳納份額的125%,貸款期限一般為3~5年。這種貸款實行分部分政策:(1)儲備部分貸款。申請的貸款額不得超過繳納份額的25%,這等於會員國從已繳納的份額中抽回1/4,所以,這部分貸款是無條件的,可自由動用。(2)第一檔信貸部分貸款。除按25%的比例提取儲備部分貸款後,將下余貸款按100%再分為四檔,每檔相當於下余份額的25%,對這檔貸款的掌握雖然較松,但貸款額度須限制在25%以內。(3) 高檔信貸部分貸款。會員國在使用上述兩部分貸款後,如再需要使用其餘部分的貸款額,則須從嚴掌握並監督使 用。在商妥貸款額度後,根據實際需要,可在商定的時間內分次提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通貸款
  • 亦稱:基本信用設施
IMF對普通貸款實行分檔政策(Tranche Policies),即將會員國借用的貸款分為不同的部分及檔次:
儲備部分貸款(Reserve Tranche),即會員國申請不高於本國份額25%的貸款,亦稱黃金份額貸款定(Gold Tranche)。《協定》第二次修正案1978年4月生效後,會員國份額的25%用SDRs和指定的外匯繳納,這部分貸款的提取有足夠的保證,所以稱之為儲備部分貸款。會員國提取這部分貸款是無條件的,自由的,無需批准,也不付利息。因為這部分貸款等於會員國抽回原先繳納的份額。
信用部分貸款(Credit Tranche),即會員國申請的貸款額度超過25%,至125%的貸款。信用部分貸款分為4個檔次,每檔為份額的25%。會員國用完儲備部分貸款之後,可依次使用第一、二、三、四檔信用貸款。申請使用第一檔信用部分貸款條件較松,只需呈交克服國際收支困難的具體計畫,就可獲得批准。其餘三個檔次稱為高檔信用部分貸款(Higher Credit Tranche)。使用信用部分貸款,檔次越高,審批手續越嚴。會員國使用高檔信用部分貸款時,除了提供令IMF滿意的國際收支改善方案外,還須制訂全面的財政穩定計畫和採取適當的國內經濟政策,如財政、貨幣匯率、貿易政策等,並且在貸款使用過程中,還要接受IMF的監督,以督促借款國計畫方案的實施和履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