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林斯頓法學院

普林斯頓法學院是由1847年創立,因經費不足於1852學院關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林斯頓法學院
  • 外文名:Princeton Law School
  • 存在時間:1847年到1852年
  • 創立時間:1847年
  • 關閉時間:1852年
普林斯頓法學院1847年創立時只有3名教授,截止1852學院關閉也只有7名學生取得了法律學位。法學院相對獨立於大學,自籌資金獨立運營,後因經費不足自行關閉,大學從來也沒有提供過資助。自普林斯頓大學創設以來,自1820年代開始就多次嘗試建立法學院。1852年法學院關閉之後普林斯頓在1935及1974年皆計畫再次成立法學院,甚至還考慮過在紐約市購入某所法學院,但由於花費巨大,至今無果。如今普林斯頓大學是8所常春藤大學裡3所沒有法學院的學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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