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度

明度

明度(brightness)是眼睛對光源和物體表面的明暗程度的感覺,主要是由光線強弱決定的一種視覺經驗。一般來說,光線越強,看上去越亮;光線越弱,看上去越暗。

明度也指顏色的明暗程度。色調相同的顏色,明暗可能不同。例如,絳紫色和粉紅色都含有紅色,但前者顯暗,後者顯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明度
  • 外文名:brightness
  • 簡單理解:顏色的亮度
  • 原理:人眼對不同波長光線的感受性不同
  • 舉例:白色一定比灰色明度高
  • 同一顏色中:如綠色中由淺到深的明度變化
明度與波長,明度與視亮度,差別閾限,

明度與波長

在可見光譜範圍內,人眼對不同波長的光線的感受性是不同的。這種情況可以用光譜敏感函式(或光譜光效率函式)來說明。從右圖可以看出,椎體細胞(明視覺)能吸收可見光譜所以波長的光,但它對光譜的中央部分(約555nm)最敏感,而對低於500nm和高於625nm的波長的敏感性要差得多。棒體細胞(暗視覺)也具有覆蓋整個可見光譜的光譜光效率函式,但與椎體細胞相比,它們對較短的波長具有最大的感受性。棒體細胞的整個曲線向光譜較短的一端移動約50nm。它們對短波一端較敏感,而對波長超過620nm的紅光,幾乎是不敏感的。
光譜敏感係數光譜敏感係數

明度與視亮度

由於我們看到的大多數光線都是經由物體表面反射後進入眼睛的,而不是直接從光源來的,因此,明度不僅決定於物體照明的強度,而且決定於物體表面的反射係數。光源的照度越高,物體表面的反射係數越大(最大為1),看上去就越明亮。但是,光強與明度並不完全對應,如一個手電筒的亮光,白天顯暗,夜晚顯亮。可見,光源的強度相同,而引起人們的明暗感覺則是不一樣的。
視亮度(lightness)是指從白色表面到黑色表面的感覺連續體。它是由物體表面的反射係數決定的,而與物體的照度無關。物體表面的反射率高,顯得白;反射率低,顯得黑。

差別閾限

在正常情況下,人的視覺系統能夠對多大範圍的光強作出反應,經測定,這個範圍大約從10-6燭光/m2到107燭光/m2。根據光強對視覺得不同影響,這個範圍又可以劃分為暗視覺範圍(10-6燭光/m2~10-1燭光/m2)、中間視覺範圍(100燭光/m2)和明視覺範圍(101燭光/m2~107燭光/m2)。超過107燭光/m2的光強,對人眼有破壞作用;低於10-6燭光/m2,人眼就不能覺察了。後者成為視覺系統對光強的絕對閾限。
明度的差別閾限在光強為中等強度時,符合韋伯定律,其數值近似於1/100。在刺激極弱時為100/100,在光刺激極強時,韋伯比值K可縮小到1/167。
明度的絕對閾限與差別閾限的大小,都與光刺激作用的網膜位置有關。網膜上棒體細胞分布較密集的地方,對光的感受性較高,因而明度的絕對閾限值較低。相反,在椎體細胞集中的中央窩部位,對明度分辨的閾限值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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